时间:2014-04-18 12:12来源: 作者: 点击:次
各房地产土地评价机构及从业人员:
《广州市房地产评价专业人员协会执业自律原则》已经广州市房地产评价专业人员协会二届理事会三次会议于2006年6月10日审议通过,现予宣布,自宣布之日起实施。请各房地产土地评价机构及从业人员仔细履行,同时欢迎社会各有关单位和个人对在我市从业的房地产土地评价机构和从业人员的行动进行监视。履行中碰到的有关状况和问题,请及时向协会秘书处反应和告发。
特此通知。
第一条 遵照国家、广东省和广州市的法律、法规和行业协会的有关规则,树立社会义务感,互相监视,告发不标准从业行动,以标准本市房地产评价行业为己任。
第二条 保持房地产估价的独立、客观、公平的原则,保障房地产评价质量,盲目保护行业形象,掩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
第三条 在营业场合公示机构营业执照及资历证书、免费标准及本原则。
第四条 严厉遵照《房地产估价标准》、行业协会的技巧性指示文件出具房地产估价报告和技巧报告。
第五条 同行之间互相尊敬,公平竞争,团结互助,不得毁谤同行,不得伤害同行正当权利。
第六条 不以商业贿赂等非法情势承揽业务,不逢迎委托方、当事人不合理请求进行估价。
第七条 踊跃参加行业协会任务,自动配合协会解决投诉,严厉履行房地产评价专家委员会鉴定看法。
第八条 一直学习、更新专业常识,以进步业务程度、标准从业估价为荣。
二〇〇六年六月十日
广州市房地产评价专业人员协会
印发日期 :2006-06-14
上网日期 :2006-0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