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发《浙江省建筑、安装工程概算定额》、《浙江省工程建设其他费

时间:2012-04-23 02:41来源: 作者: 点击:

建建发[2011]239号

 

各市建委(建设局、建管局)、发改委、财政局:

    根据省建设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联合印发的《关于组织修订〈浙江省建筑、安装工程概算定额和其他费用定额(2003版)〉的通知》(建建发[2011]7号)要求,2010版《浙江省建筑工程概算定额》、《浙江省安装工程概算定额》和《浙江省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定额》已编制完成。经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修订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现予发布,自2012年1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施行,与之配套的计价应用软件同步推广使用。2003版《浙江省建筑工程概算定额》、《浙江省安装工程概算定额》和《浙江省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定额》同时停止使用。

    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定额解释和日常管理,各地在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省造价总站反馈。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财政厅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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