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2-02-28 21:56来源:内蒙古自治区电力建设定额站 作者:内电定 [2012]01号 点击:次
各有关单位:
根据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总站(以下简称“总站”)《关于发布〈电力建设工程概预算定额价格水平调整办法〉的通知》(电定总造[2007]14号)规定,经测算及广泛征求意见,结合我区电力建设实际情况并报总站批准,现颁发2011年度内蒙古自治区电力建设工程定额价格水平调整系数、2011下半年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预算定额价格水平调整系数和技术改造拆除与检修工程预算定额价格水平调整系数。请遵照执行。
本调整系数适用于内蒙古自治区西部(含锡盟)电网工程、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和技术改造拆除及检修工程以及自治区境内的火力发电工程。本次调整系数计算的人材机价差只计取税金,汇总计入“编制年价差”,不参与工程各项取费。本调整系数自2012年1月1日起执行。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西部(含锡盟)送变电安装工程2011年度材机调整系数表
附件4:内蒙古西部电力建设建筑工程2011年度施工机械价差调整表
附件5:内蒙古东部火力发电建筑工程2011年度施工机械价差调整表
附件6:内蒙古西部(含锡盟)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电网技术改造工程电网拆除工程和电网检修工程2011年下半年人工费调整表
附件7:内蒙西部(含锡盟)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2011年下半年材机费调整表
附件8:内蒙西部(含锡盟)电网技术改造工程电网拆除工程及电网检修工程2011年下半年材机费调整表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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