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0年村镇规划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省辖市建设局(建委)、规划局、城管局(市容局):
现将《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0年村镇规划建设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统筹安排,认真做好2010年的村镇规划建设工作。
附件:《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0年村镇规划建设工作要点》
二〇一〇年三月五日
抄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村镇建设司。
附件: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0年村镇规划建设工作要点
2010年,村镇规划建设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全省经济工作会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加快城市化进程和城乡统筹的工作要求,同步推进小城镇规划建设与新农村建设,着力加快小城镇尤其是重点中心镇发展;以村庄生活垃圾、污水治理为重点,继续开展村庄环境整治,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加强农民建房审批管理和技术服务,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民集中居住点建设;以资源节约和能源高效利用为重点,培育节约型村庄和特色村庄典型。
一、加快重点中心镇和特色镇规划建设
加强规划对小城镇建设的引导,探索实施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制度,加强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人居环境质量,着力提高小城镇综合承载能力和集聚效应,增强对周边农民的吸引力,引导有条件的农民有序转为城镇居民,发挥小城镇在城市化和新农村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1、继续有序推进小城镇总体规划修编,完成30个重点中心镇近期建设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任务。
2、会同省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加快重点中心镇发展的意见,促进98个省重点中心镇加快发展,使重点中心镇成为连接城乡、带动周边乡村发展的中心。
3、继续开展园林小城镇创建工作,研究制订《关于加强小城镇园林绿化工作的指导意见》,组织召开园林小城镇创建现场会,指导小城镇科学合理开展园林绿化工作。
4、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旅游局的要求,继续开展全国特色景观旅游示范镇(村)创建,扶持特色镇加快发展。
5、加强对镇村布局规划修编情况的跟踪指导,防止随意调整镇村布局规划,造成过度集中的偏向。
二、继续推进村庄环境建设整治
以农民最迫切需要改善的村内道路、排水、生活垃圾收运、绿化、生活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为重点,因地制宜地开展建设整治工作,改善村庄生产生活条件;以村庄生活垃圾、生活污水治理为重点,促进村容整洁。
1、组织200个村庄开展省级环境整治试点示范,同时扩大省级试点示范的效应,全省完成1000个村庄环境整治,促进村庄环境整治由点到面发展。配合做好沪宁铁路沿线村庄环境整治工作。
2、在村庄环境整治的基础上,继续开展康居示范村创建,2010年计划创建50个左右的省级“康居示范村”。
3、加快乡镇垃圾中转能力建设,完成苏中、苏北地区150座垃圾中转站建设。
4、进一步推进村庄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建设,推进苏中、苏北地区加快建立“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的村镇垃圾收运体系。继续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有机垃圾就地处理回田试点,探索村庄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化的具体措施和技术。
5、根据省委省政府农村新一轮实事工程实施方案,完成150座苏中、苏北地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任务。
6、继续加大村庄生活污水处理适宜技术研究和试点,对20个已建成的村庄污水处理试点工程进行为期一年的跟踪监测,编制不同工艺的处理效果评估报告,优选经济适用的村庄污水处理工艺。
7、根据省政府确定的目标任务,继续加强太湖流域农村生活污染治理工作的指导和跟踪监督,太湖流域一级保护区内70%的镇村布局规划确定的农村居民点生活污水得到有效处理,会同省有关部门指导检查督促流域内各市完成687个村庄的生活污水治理任务。
8、积极探索村庄生活污染治理的长效管理机制。加强调研,研究制订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长效管理的指导意见。
在村庄环境建设整治过程中,配合沿海发展战略实施,加大沿海地区村庄环境整治力度,全年完成150个村庄环境整治、30个左右乡镇垃圾中转站和30个规模较大规划保留村庄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三、积极组织节约型村庄和特色村庄建设试点示范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节约型城乡建设工作的意见》精神,围绕村庄土地节约、环境整治、污染治理、新能源利用等方面,选择10个左右具备条件的村庄开展节约型村庄建设试点,同步开展特色村庄建设改造,探索节约型村庄建设的方法、途径,建成一批环境整洁、自然生态、特色鲜明的节约型村庄。
四、加强农民建房管理与技术服务
1、积极推进农民集中居住点建设。加强农民建房审批管理和技术服务,确保新建农房建到规划点上;抓住“万顷良田建设工程”实施契机,利用土地指标增减挂钩政策和项目带动,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民集中居住。
2、继续开展村庄建筑设计方案竞赛。以村庄综合公共服务、农民住宅为主,会同厅科技处组织建筑设计单位开展村庄建筑设计方案竞赛活动,编印村庄建筑图集。各省辖市组织开展农民住宅设计方案竞赛。
3、总结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置换城镇住房的经验做法,加强指导,推动试点;加强农民建房安全的技术指导。
五、进一步加强村镇规划建设的基础性工作
1、加强乡镇村镇规划建设机构建设。结合新一轮机构改革,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健全乡镇建设管理机构和职能,稳定队伍,优化结构,健全基层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机构。
2、加强村镇规划建设政策和适用技术研究。完成“推进农民住房建设”课题研究,全面分析我省农民住房现状,提出推进农民住房建设的思路、措施和建议;加强村庄太阳能利用适用技术研究。
3、加强人员培训。组织对省级村庄建设整治试点村负责人开展技术培训,指导各省辖市开展本地区村镇规划建设技术培训工作。举办一期重点中心镇镇长(书记)规划建设培训班;组织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干部考察交流,提高规划建设管理业务能力。
4、根据厅统一部署,组织编制《江苏省村镇建设“十二五”规划》。
5、继续抓好经济运行统计工作,完成村镇建设年报统计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