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八日印发《湖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 与工程消耗量标准和城市轨道交通估价表水平动态调整及统一解释(第4辑)的通知.全文如下:
关于印发《湖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与工程消耗量标准和城市轨道交通估价表水平动态调整及统一解释(第4辑)的通知
湘建价计〔2010〕36号
各市州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各有关单位:
《湖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与工程消耗量标准和城市轨道交通估价表水平动态调整及统一解释(第4辑)经征求建设各方意见并经修改后,现予以印发执行。
本水平动态调整及统一解释印发前,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双方已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已办理工程结算的不予调整。前三辑解释与本解释有不一致的以本解释为准。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八日
抄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附件:《湖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与工程消耗量 标准和城市轨道交通估价表水平动态调整及统一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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