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标准为龙头 造价为核心强化工程建设项目关键环节监管

时间:2010-02-04 20:41来源:建筑时报 作者:马丽 点击:

 本报讯(记者 马丽)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以标准为龙头,造价为核心,招投标为关键,强化工程建设项目关键环节的监管,全力提升工程建设质量和品质。
     从去年底开始,该厅在全省开展了工程标准、造价定额和招标投标管理情况的调研。在专题调研中,查找出目前安徽工程建设项目关键环节监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一些地方招标人采取多种形式规避招标,有的肢解工程,有的以招商引资等形式为名规避招标;挂靠、围标、串标、陪标现象时有发生,表现在投资少、技术要求不复杂的工程出现多家一级、特级企业报名,报名多,投标少;投标文件雷同,故意制造无效投标书;有的代理机构受利益驱使,按委托人意愿操作,缺乏中介机构应有的公正性;少数工程量清单编制粗糙,缺乏成本价界定管理,难以做到有效低价;标后监管薄弱等。针对存在问题,制定对策措施。
     一是完善地方标准体系建设,依法强化标准有效执行。今年将出台安徽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规范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的制定、管理、实施和监督,编制全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目录树。开通安徽省工程建设标准化信息网,建立统一、权威的建设工程标准化信息平台,及时、准确地为社会各界提供工程建设标准化信息服务。
     二是加强工程造价立法工作,完善工程建设计价体系。为加强政府工程投资管理,加快编制完成《安徽省建筑安装工程概预算定额》,启动城市轨道交通定额的编制工作,进一步完善全省工程建设定额体系。争取今年出台《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
     三是实施专项治理,依法规范招标投标。通过加强资格审查、改进评标方法等措施,着力解决工程招投标活动中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等问题;加强工程建设实施和质量管理中的标后监管工作,加大力度推行合理价中标,坚决制止“低价抢标”行为,在设立投标控制价的同时,探索设立最低限价或判定低于成本价的方式方法。加强对招标代理机构市场行为的监管,实施失信惩戒制度,全面提高招标代理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
     据悉,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正在抓紧草拟出台省厅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专项治理文件,并根据各市政府建立“大招标、大中心”情况,加强建设工程招投标相关业务的指导,确保全省贯彻招投标规章依法正常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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