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03-12 08:41来源: 作者: 点击:次
1.铁路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及工程质量问题。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一者,属工程质量特别重大事故:
(1)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及以上;
(2)导致铁路交通重大及以上事故,或对运输生产、安全以及铁路建设安全、工期、投资等产生重大影响。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工程质量重大事故:
(1)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及以上,1000万元以下;
(2)导致铁路交通较大事故,或对运输生产、安全以及铁路建设安全、工期、投资等产生很大影响。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工程质量较大事故:
(1)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及以上,500万元以下;
(2)直接导致铁路交通一般事故,或对运输生产、安全以及铁路建设安全、工期、投资等产生较大影响。
预留gg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