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火力发电厂取水构筑物和水泵房的设计规定

时间:2015-03-12 08:40来源: 作者: 点击:

【学员问题】小型火力发电厂取水构筑物和水泵房的设计规定?

【解答】1、地表水的取水构筑物和水泵房,应按频率为95%的低水位设计。12MW及以上的机组,应按频率为97%的低水位校核。

2、地表水的取水构筑物的进水间或吸水井,应分隔成若干单间,并应设置拦污栅、平板滤网和平板钢闸门。进水间应有起吊、启闭设施以及冲洗和排除脏物的措施。

当水中带有冰凌、大量泥沙或较多漂浮物影响取水时,在设计中应采取相应的措施。

3、岸边水泵房入口地面的设计标高,应按50年一遇的洪水位加50年一遇波高的0.6~0.7再加0.5m确定,并应有防止浪爬高的措施。对12MW及以上的机组,不应低于100年一遇的洪水位。

4、在水位涨落幅度大,且涨落和缓的江河取水时,宜采用浮船式或缆车式取水设施。

5、水泵房内的循环水泵,宜按规划容量设置3~4台,并根据工程建设进度分期安装。水泵的总出力,应等于最大的计算用水量,不设备用。当其中1台水泵停用时,其余水泵的出力,应保证供给不少于65%~75%的最大的计算用水量。

6、循环水泵布置在汽机房内时,6MW及以上容量的汽轮机,每台机组宜设置2台循环水泵,其总出力应等于该机的最大的计算冷却水量。3MW及以下容量的汽轮机,每台机组宜设置1台循环水泵,但发电厂一期工程仅有1台汽轮时,宜设置2台循环水泵。

在2台汽轮机的凝汽器进之间,宜设联络管。

7、采用海水作冷却水源时,应选用耐海水腐蚀的循环水泵,不设备用泵。有条件时,清污设备、冲洗泵、排水泵和阀门等与海水直接接触的部件,也应选用耐海水腐蚀的材料。

8、集中取水的补给水泵,宜设置3台,其中1台备用。

9、采用管井取地下水作补给水源时,备用井数,宜按生产井数的15%~20%确定,但至少设1口备用井。

10、水泵房内应设有起重设备、检修场地和值班室。

阀门切换间,宜有简易的起吊设施。

以上内容均根据学员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整理而成,供参考,如有问题请及时沟通、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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