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项目管理考点:施工合同的跟踪

时间:2015-09-08 18:48来源: 作者: 点击:

合同签订以后,合同中各项任务的执行要落实到具体的项目经理部或具体的项目参与人员身上,承包单位作为履行合同义务的主体,必须对合同执行者(项目经理部或项目参与人)的履行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和控制,确保合同义务的完全履行。

施工合同跟踪有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是承包单位的合同管理职能部门对合同执行者(项目经理部或项目参与人)的履行情况进行的跟踪、监督和检查,二是合同执行者(项目经理部或项目参与人)本身对合同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的跟踪、检查与对比。在合同实施过程中二者缺一不可。

对合同执行者而言,应该掌握合同跟踪的以下方面。

(一)合同跟踪的依据

合同跟踪的重要依据是合同以及依据合同而编制的各种计划文件;其次还要依据各种实际工程文件如原始记录、报表、验收报告等;另外,还要依据管理人员对现场情况的直观了解,如现场巡视、交谈、会议、质量检查等。

(二)合同跟踪的对象

1.承包的任务

(1)工程施工的质量,包括材料、构件、制品和设备等的质量,以及施工或安装质量,是否符合合同要求等;

(2)工程进度,是否在预定期限内施工,工期有无延长,延长的原因是什么等;

(3)工程数量,是否按合同要求完成全部施工任务,有无合同规定以外的施工任务等;

(4)成本的增加和减少。

2.工程小组或分包人的工程和工作

可以将工程施工任务分解交由不同的工程小组或发包给专业分包完成,工程承包人必须对这些工程小组或分包人及其所负责的工程进行跟踪检查、协调关系,提出意见、建议或警告,保证工程总体质量和进度。

对专业分包人的工作和负责的工程,总承包商负有协调和管理的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所以专业分包人的工作和负责的工程必须纳入总承包工程的计划和控制中,防止因分包人工程管理失误而影响全局。

3.业主和其委托的工程师的工作

(1)业主是否及时、完整地提供了工程施工的实施条件,如场地、图纸、资料等;

(2)业主和工程师是否及时给予了指令、答复和确认等;

(3)业主是否及时并足额地支付了应付的工程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