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扬中市城区以南,一座占地400余亩的大型工程正在抓紧建设,该项目是扬中市政府2011年十大工程之一——滨江湿地公园项目,自2011年初,随着这个一期占地约415亩的扬中市政府重点工程的启动,天然湿地变成了大兴土木的工地。然而正是这个扬中市委、市政府力推的“重点工程”,却是一个未批先建的无证施工项目。
早在2011年5月,该项目就被认定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而被要求停工,一年多过去了,该工程不仅没有停工,相反,却在各种质疑和查处声中越建越大,行将竣工。
“这里原来是天然湿地,长满了水草和芦苇。”举报人老陆说,7月26日,扬中市水利农机局对举报人老陆作出书面答复称,该局于2011年4月1日对扬中市市政园林管理局擅自开发长江河道的行为进行立案查处,目前对此行为的处罚正在申请法院执行中。
根据相关规定,在江堤内圈圩作业并兴建建筑物,依法应当经过上级水利部门的严格审批。这一点当地没有做到,不仅如此,项目建设方扬中市市政园林管理局(扬中市市政园林工程处)试图有意避开水利部门的监管,按照一般建设用地的审批程序解决该项目的建设合法性问题。
一边是水利部门立案查处,一边却是园林部门置若罔闻,致使这项耗资上亿元的工程在叫停声中越建越大,当地水利部门称,“我局作为同级政府的一个行政部门对此类行为的查处确有很多的无奈和力不从心之感,故而未能彻底制止以上行为的发生和发展。”扬中市水政监察大队相关负责人也对记者感慨,这不但是水利部门的无奈,更是法律的苍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