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价持续上涨将导致崩盘
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经济学教授曹建海表示,房价降下来,消费才能打开,经济越放缓,房价越会失去上涨的基础,如果到年底房价还会有上涨,或许是房地产市场崩盘的前奏。
然而值得注意的一个动向是,8月20日国土资源部网站上有关湖南、湖北新版房产税征收细则正在制定的消息在被广泛转载后,当天下午6点左右又从该网站上消失,似乎意味深长。2000年以来,房地产市场的高房价泡沫泛滥是个全球性现象。美国房地产市场在2007年出现泡沫破裂,导致2008年出现金融危机。中国市场的泡沫经济从2003年开始,那时,商品房是重要的供给主体,而基本忽略了保障房的供给作用。现在,房价上涨势头极度顽强,看起来新的调控政策呼之欲出。
中央要依托地方经济稳增长,而地方发展经济现在看来除了房地产、除了地方基础设施建设,似乎就没有任何突破口。而基础设施建设又由于地方债务巨大,其实际潜力很有限,所以真正具备消费基础的(其实是投机基础),可能只有房地产。所以,要保持经济增长,地方只有发展房地产。若要调控房地产,那就意味着不要保持经济增长。现在到了这样一个矛盾的阶段。
围绕住房的消费需求非常巨大,一般家庭消费开支中,应当至少有70%与住房需求有关,比如家电家具等都是在住房里实现消费。住房本身是消费品,但国内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把住房当成投资品,这与一般观念完全相违背。这样无论住房消费多么巨大,只是在房地产投资上加以统计和体现,而不是在消费层面加以统计和体现。只有房价下降,只有人们住进房子里,围绕住房的消费才能展开。否则大家只是在投机,让房子空着,也不装修,这纯粹是社会资源的巨大浪费。
中国的房地产市场是由地方政府、开发商和银行共同托起来的,商业银行有一半的资金都与房地产有关。地方的很多开支,都依赖于土地出让金。这部分资金就会导致房价居高不下,无论中央政府怎么扩大土地供给,房价也降不下来,因为地价太高了。地方政府获取的重要收入是房价的重要组成部分。开发商则是备受照顾,特别是商品房预售制度,更体现了这一点:开发商只要拿到一块地,就可以售楼收费了,这让开发商可以垄断经营并享受很多融资上的巨大优势,几乎可以空手套白狼。所以那些做大的企业,几乎没有一个不做开发商。这样的一个可以获得暴利的机制,让地方政府可以从中分成,可与开发商和银行共同分享土地增值的利益。房地产行业现在仍然是一个可以获得暴利的行业,很多企业因此没有兴趣做别的,只想搞多元化经营,只想跨进房地产行业,其他主业却做得一塌糊涂。
房地产业现在是巨富,除非约束它,除非为它提供社会性的竞争对手。而所谓房地产业的长期规划就是这个产业部门不能如此暴利,不能再具有垄断地位,不能再享有融资手段上的巨大政策优势,不能再继续商品房预售制。另外,不应再允许地方政府从事土地经营。房价要与人们的收入相匹配,要与企业的正常利润相匹配,实现这两点,就需要地方政府从土地经营中退出,否则就会形成持久和巨大的房屋成本。同时也需要打破开发商的垄断地位,允许社会团体和个人建设房屋。
具有长效机制的政策牌,第一,地方政府退出土地经营;第二,打破开发商的垄断地位,允许社会团体和个人进行房屋开发;第三,取消预售制,结束这种允许开发商空手套白狼的过度倾斜的融资政策体系。这三个方面是根本性的政策推动,其他都是修修补补的小打小闹。
如果实施累进制的房产税,也应能发挥一定作用。所谓累进制的房产税,应是指居民拥有第一套住房不征税,拥有第二套住房可以适当放松征税,拥有三套以上住房,就应大幅度征税。我认为三套、四套以上的甚至可以征税15%或20%以上。对于房屋交易税,恐怕也不应只是简单减免,对于房屋增值部分,只要参与交易,原则上都应采用税收办法征走。另外还应征收空置税。只有这样,才能彻底防范住房投机行为,使住房回归消费领域,房地产市场才会是一个消费品市场,而不再是一个投资投机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