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湖房产税方案正在制定
8月21日,国土资源部官方网站发布了一则信息,有关房产税扩大的传闻终于有了权威消息。湖北两个最新试点区域的房产税改革征收细则正在制定中,房产税扩容范围包括个人已购的第二套存量房,征收的房产税率不会太高。据悉,此次试点与上海、重庆不同的是,计税依据由原来的房产原值改为市场评估价。
昨日这则信息公布后被全国各地许多网站转载。有意思的是,可能意识到影响过于激烈,国土资源部网站在昨日下午6点左右便撤下了这则消息。不过业内人士分析,“两湖”将继上海、重庆之后成为新的房产税试点应该是板上钉钉的事。
独栋商品住宅,不管存量还是增量;个人新购高档住房,高档住房是指比主城新建商品住房建筑面积成交均价高两倍房子;个人在重庆无户籍、无工作和企业在重庆购买房,首套房不会收税,多套房从第二套住房,即使是普通房子也要征。不管独栋商品住宅还是高档住房,均价3倍以下收0.5%,3—4倍收1%,4倍以上收1.2%。目前以房产交易价为征税基数,三年、五年以后可能用其他评估方法。如无存量商品住宅,买首套独栋商品住宅和高档住房都有抵扣。存量独栋商品住宅可以抵扣180平方米,高档住房可以抵扣100平方米。以户计算,一户一个人抵扣100平方米,三口之家一户也是抵扣100平方米。
两湖版房产税和沪渝版有什么区别?
不同点1 已购二套房也需征税,税率不会太高
此前已经开始试点的上海和重庆两地房产税,虽然版本各有不同,但是基本上均以满足一定条件的新购住宅进行征收对象,重庆版中唯一存在征收存量住宅税费的条款还仅限于独栋别墅。而根据此次湖南湖北正在制定的新版房产税内容,个人已购的第二套存量房都需要征税。另外,国土资源报的报道中还点出这一类房源征收的税率不会太高。
不论税率高低,对已购存量二套房也征税是未来房产税税基放宽的证明。南京工业大学房地产管理系主任、天诚不动产研究所副所长吴翔华表示,宽税基意味着征税范围的扩大。作为一个旨在控制投机行为的税种,大的征收范围才能产生全面性作用,不然就会流于形式,无助于市场调控。当然,大的征收范围意味着许多普通老百姓也将成为征收对象,如何避免造成自住性误伤,可以参照目前国外普遍采用的累进制税率解决。例如许多州县的房产税是以总价的高低不同按照0.5%-1.5%不等的税率来计算。而且现行的沪渝版房产税中也采用了一定累进制税率的内容。
不同点2 计税依据由房产原值改为市场评估
在上海和重庆两地已推行的房产税中,由于基本上都是针对新购房征税,因此计税依据也是新购房的交易价格。不过在“两湖”版的房产税中,这一依据将改为市场评估价。这就是说,一个居民几年前买的第二套住房在征税时,不是按照当初的低价格作依据,而是按现在的市场价计算。吴翔华表示,这一点也是遵从了目前国外房产税的通行做法,也就是税率是一定的,而税基则是按照该房产的浮动市值为基础。同一套房产,今年的房价涨了所征税额就高,明年房价跌了所征税额就低。这样税基随市场不断变化,更有利于发挥房产税调控投机需求及收入分配差距的作用,在房产增值同时收到相应社会回报,以改善环境、教育及交通等社会其他方面。“按照目前南京及全国各地房产交易系统的水平,评估出较为准确的市场价没有任何技术问题。”吴翔华还说道,这也为按市场价征税奠定了技术基础。
新版本更有利于挤出投机者,对楼市有下压作用
新版“两湖”房产税比现行沪渝版要严厉很多,其杀伤力主要是会产生更大的“挤出效应”——即减少房地产市场的空置率和投机者。长期来看,将有助于平抑供需矛盾,使住房进一步回归消费属性,让买房人更加理性。此外,这对于房地产开发的健康发展也有好处,投资性的减弱,必然导致更多非专业性企业离开房地产领域,转而投资其他领域。
不过,这种挤出效应的效果究竟有多大,与房产税税率的高低水平有关。南京工业大学房地产管理系主任、天诚不动产研究所副所长吴翔华表示,在看到房产税积极作用的同时,也不能对其抑制投机的作用估计过高。在土地财政没有改变的前提下,单靠这一个税种彻底改变房地产大局的想法并不现实。此外在征收过程中还会有许多问题和挑战需要解决,例如,投资者可能通过一定手段过户房子给亲戚来规避房产税;非住宅市场若不同时征税可能面临更大的投资泡沫等。如何在避免误伤自住的同时解决这些问题,实现精准打击,需要更多的辅助措施。
不论今后新版房产税实行后的效果如何,目前这则消息的传出,一定会对当前楼市产生或多或少的负面影响。吴翔华认为,在近两个月全国大中城市房价普遍止跌回涨的情况下,也不排除这是中央有意放出的风声。这则信息起码说明了中央对调控房价的决心,表明扩大和推广房产税试点这项工作一直都在紧锣密鼓的进行着。当前有些不淡定的购房者及开发商在看到这则信息后可能会更加理性,选择继续观望和暂不涨价。
此外,如果以目前价格无法获利,一些手中有囤房的投机者在预见到新版房产税来临的情况下,可能会将空置房源租出去以抵消未来的房产税,租赁房源的增多也可能会导致房屋租赁价格出现一定程度的平抑或下滑。
如果这3个版本在南京落地分别要缴多少税?
如果这3个版本的房产税在南京落地,分别要缴多少税呢?(注:“两湖版”房产税税率尚未明确,为方便计算,暂时按0.1%计算)假设一个普通的三口之家在南京买房,按去年全市新建商品住房的平均售价13000元/平方米计算,他们可能会遇到下面几种情况:
1、该家庭原有一套60平方米的老房子,在河西新购一套100平方米的住房,单价15000元/平方米。两套房产加起来的总面积是160平方米,人均53.3平方米,未超过60平方米,因此按上海版该套房产免征房产税。按重庆版也不用缴税,按两湖版应纳税额为150万元的0.1%,即1500元。
2、该家庭原有住房为60平方米,在江宁新购一套140平方米的精装公寓,单价13000元/平方米。两套房产相加有200平方米,人均66.7平方米,超过了人均60平方米的免征标准,因此按上海版要对超过部分征税;但其房价未超过去年全市新建商品住房平均售价的2倍,所以实际缴税额为:(140平方米+60平方米-60平方米×3)×13000元/平方米×0.7×0.4%=728元。重庆版同样不用缴税,而两湖版则要缴纳1820元的房产税。
3、该家庭原有150平方米的房产,在城中又投资了一套70平方米的精装公寓,单价35000元/平方米。两套房子相加220平方米,超过人均60平方米的免税界线,而且新购房产的单价也超过去年全市新建商品住房平均售价13000元/平方米的2倍,适用税率由0.4%改为0.6%,因此按上海版需要缴纳:(150平方米+70平方米-60平方米×3)×35000元/平方米×0.7×0.6%=5880元。若按重庆版,由于新购房产的单价超过均价2倍,因此要征收0.5%的房产税,即12250元。若按两湖版,则要缴纳2450元的房产税。
4、该家庭原本在江北住着180平方米的大房子,又在板桥买了套90平方米的房子,单价9000元/平方米。由于该家庭的原有人均住房面积已经超过60平方米的标准,按上海版的标准,这套房子需按全部面积征收房产税,具体税额为:90平方米×9000元/平方米×0.7×0.4%=2268元。按重庆版无需缴税,按两湖版要缴纳810元的房产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