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能否斩断高房价
日前,国家税务总局与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合作举办的房地产估价技术应用工作高级专业人才培训班(一期)正式开班。全国30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的地税官员开展为期6个月的房产税税基评估集训,从而为开展非经营性消费房产的存量部分恢复征税的试点提供技术储备。
据相关人士表示,在土地出让收入日益萎缩之下,房产税将成为地方政府发展教育、基建提供稳定、可持续的收入来源。未来房产税将在上海、重庆2011年启动的改革试点基础上,借鉴国际经验,开展对非经营性消费房产的存量部分恢复征税的试点,一年一征。该业内人士还表示,在明确原则后,下一步要研究政策的执行步骤,以在适当的时机向全国铺开。
事实上,扩大房产税征收范围的趋势已日渐明确。在双轨统筹的制度建设里,无法规避的是包含着房产税改革的组成部分。从最高决策层重要会议和管理部门的重要改革文件中都有清晰的表述,要适时扩大房产税试点范围。此次培训涉及对存量房征税进行税基评估,这表明未来很可能将对城市所有已购房屋采取普遍征收原则。
而目前上海、重庆试点主要针对增量房征收房产税,因此并未进行税基评估,只是对交易中的房地产的价格和面积进行价值认定,上海侧重于对第二套住房,重庆则是侧重于豪宅别墅。全国工商联房地产商会会长聂梅生表示,对存量房开征房产税,将使购房者在购买房屋时更加谨慎,将对投资、投机型购房者有一定威慑作用。
事实上,在去年底海南三亚召开的“全国部分省市财产行为税工作座谈会”上,国家税务总局财产行为税司司长陈杰就提出,2012年税收政策改革工作重点之一是在湖北、湖南两省开展房产税、城镇土地税合并的改革试点,对企业和单位按评估值征税。
专家分析,虽然中国房价当中,各种名目的税费已经占据了相当比重,同时房产税也涉及到重复征税的问题,但是在地方财源困难的当口,估计很难有外力足以抵挡房产税的推出。房产税推出,最直接得益的就是地方政府,能减缓因土地出让金锐减带来的财政压力。业内分析,从目前来看,全国范围普推房产税还不现实,一方面基础技术平台尚待建立,同时在立法方面也面临问题。因而现阶段推进房产税改革,可以通过“试点”的方法,逐渐地分区域推行房产税。
但也有观点认为,目前普遍征收房产税还尚不成熟。聂梅生表示,现阶段我国房产交易过程并不是十分规范,房屋价值评估还有一定难度。另外,我国高达85%以上的房屋自有率,群众能否轻易接受,也是阻碍“普遍征收”的重要因素。
北京中原地产市场研究部总监张大伟指出,我国房地产市场是否有足够的供应,将影响对存量房征税所应发挥的效应。他认为,对存量房征税是增加房屋持有成本,能有效抑制投资、投机行为。但是,若房地产供应量跟不上,卖方市场仍然占优,房产税则会转化为交易税,这样不仅没有达到应有的效果,也增加了刚需的负担。房地产信息只有公开化、透明化,房产税才能真正发挥其应有的作用,缓解供需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