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加大房地产调控力度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日前发布的《关于进一步严格执行房地产市场各项调控政策的通知》要求,加大房地产调控政策力度,严格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税收和住房限售政策,加大保障性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土地供应力度,严格按照房屋用途加强交易管理,并在下半年开展房地产调控政策执行情况检查。
《通知》要求,严格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税收和住房限售政策。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按照现有政策,严格执行“认房认贷”的认定标准、首付款标准、贷款利率标准。严格执行差别化公积金贷款政策,支持首套自住性购房和符合条件的本市居民购买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通知》强调,区别普通商品住房和非普通商品住房、家庭唯一住房和家庭非唯一住房等情况,继续严格执行各项差别化的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政策。
《通知》要求,加快住房用地供应,确保保障性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供应规模,优化住房用地供应结构。加快保障性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用地审批,督促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加快开发建设。加强土地批后监管,确保土地出让后形成有效供给。严格按照房屋用途加强交易管理。房屋管理部门和工商部门要加强监管,防止扰乱房地产市场行为的发生。要按照批准的土地、房屋用途严格交易管理。
《通知》提出,下半年在全市组织开展住房限售政策、差别化住房信贷、税收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重点检查购房资格、“认房认贷”政策执行情况、土地增值税等税收征管情况,严肃查处提供虚假证明骗取购房资格以及违规发放二套、三套房贷等行为,确保各项政策落到实处。
《通知》称,房屋管理、财政、税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商、金融、监察等部门和市公积金中心要加强沟通协调,搞好日常检查。对提供虚假证明、串通骗取购房资格的,一律不得办理房地产登记。对涉及房地产企业违法违规的,可依法暂停网上销售,计入信用档案,降低直至取消资质,并责令办理相关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拒不办理的,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杨红旭在微博上说:“6月以来,中央已打出四拳,接下去,各地将学习上海好榜样,纷纷发通知。即便是尚未有新政策出来,但如此频次、大范围的强调落实与贯彻,也算得上是新一轮调控的开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