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大坦沙岛沙头顶滨江公园正式开始招标,招标公告信息显示,该工程总面积约1.81公顷,但招标控制价却高达3048011.12万元(超过304亿元),根据公告信息显示,大坦沙岛沙头顶公园位于大坦沙岛顶弧位置,紧邻西海北路,地铁六号线跨江而过,总面积约1.81公顷,其中园建及铺装约1600平方米,绿化16500平方米,包括园建、绿化给排水等。
该招标信息中关于工程造价的表述为“项目招标控制价为3048011.12万元”,记者了解到,该工程只是原有地面上进行的绿化升级改造工程。而记者随后查询到的荔湾区财政局文件中,显示批复的项目投标限价金额为3048011.12元。究竟哪个说法准确,因公告时间发布得比较晚,记者未能核实到这一信息。
此外,招标公告中,一个特殊的要求颇引人注目:中标候选人必须提供荔湾区人民检察院出具无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作为中标公示备案资料之一,提供的资料包括“行贿档案查询单位介绍信”、“行贿档案查询申请函”、“查询单位营业执照”、“查询人身份证”等信息,对于招标公告中明确提出投标人需提供“无行贿无犯罪记录”证明,相关业内人士表示,此要求不多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