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 本招标项目涵江区白塘江尾安置区项目和涵江区白塘湖片区配套路网(景苑街、港梧路、江尾支街)建设工程(工程总承包)(项目名称 )已由莆田市涵江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涵发改(2022)134号、涵发改[2022]15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莆田市涵江区城市建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收入及财政拨款,招标人为莆田市涵江区城市建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项目估算或投资概算132534.84万元,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建设地点:莆田市涵江区白塘镇; 2.2.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分为涵江区白塘湖片区和涵江区白塘镇前安置区两个地块,建设规模分别如下:1、涵江区白塘江尾安置区项目:项目拟建14幢高层住宅楼,总建筑面积303646.93m2(计容建筑面积233214.93m2),配套建设有绿化工程、广场、道路及地面非机动车停车场、综合管线工程、供配电系统、消防系统等。项目总投资129720万元。2、涵江区白塘湖片区配套路网(景苑街、港梧路、江尾支街)建设工程:拟建三条道路分别为景苑街、港梧路和江尾支街,均为城市支路,设计时速20Km/h,其中景苑街长470m,红线宽度12m;港梧路长760m,红线宽度12m;江尾支街长150m,红线宽度12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景观绿化工程、市政综合管线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等。项目总投资2814.84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设计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2.3.1.勘察设计范围:本项目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岩土工程设计、岩土工程监测,本工程承包范围内的勘察专业工程,如承包人不具备相应勘察专业资质的,项目实施过程中可以向发包人申请进行分包,并应提供相关分包企业资质证明材料给发包人、监理人审查,经发包人、监理人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分包)、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工作、施工图设计服务和配合工作及项目后续阶段相关配合服务;提供符合项目报批所需的材料。2.3.2.施工范围:涵江区白塘江尾安置区项目施工范围为征地红线围墙、土石方、地基与基础、基坑支护、降水、边坡加固、门楼、主体工程、装修装饰(不含室内精装修工程)、人防工程、幕墙工程、配套专业用房土建工程、给水排水工程、暖通工程、电气工程(不含电业局实施部分)、消防工程、电梯工程、智能化(包含访客对讲系统、门禁系统、安防系统、背景音乐系统、停车场出入系统、电子巡更系统、电梯五方通话系统、智慧小区)、抗震支架、室外附属景观绿化安装工程(包括室外道路、室外围墙、室外地面块料铺装、室外景观、室外门卫保安亭、室外绿化种植养护、室外照明工程)、室外给排水及电气工程、基础设施配套(无负压、自来水、广电、电力、燃气)、标识标牌、信报箱或智能信报箱、垃圾箱、环保降噪、绿色建筑、管线接入建筑内涉及的施工等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含全专业施工BIM应用及指导。本项目中安置房要求采用混凝土装配式建造的建筑面积比例达26%以上,预制装配式混凝土结构的单体建筑装配率应不低于50%(按照最新规定要求执行);涵江区白塘湖片区配套路网(景苑街、港梧路、江尾支街)建设工程施工范围为景苑街、港梧路和江尾支街的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景观绿化工程、市政综合管线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等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 2.4.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按120051.9146万元,包含勘察费、设计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建设其他费。【注:其中:(1)勘察费用暂定332.6912万元,设计费用暂定1807.1100万元;(2)建筑安装工程费暂定110897.0762万元,因本工程施工图设计、总建筑面积尚未最终确定,故采用每平方米综合单价最高限价乘以暂定建筑面积进行计算,安置房每平方米综合单价最高限价下浮前为3400元/㎡,暂定总建筑面积为303646.93㎡;(3)工程建设其他费暂定7015.0372万元,包括通信、燃气、自来水、广电网络等专项工程和部分第三方服务、白蚁防治、进出场临时道路、临水临电、红线内外供电系统和红线范围内的场地平整等费用,其费用按有关部门发布的标准结合市场实际价格报招标人确认。】; 2.5.工期要求:总工期或计划开(竣)工日期为1095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工期为自发包人发出开始工作通知之日起150天内提供审查合格的勘察报告、通过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获得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书、完成施工图预算编制;违约金按每拖延1日历天向发包人支付人民币5000元(招标人原因除外);涵江区白塘江尾安置区项目施工工期自发包人发出的开始工作通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工期为1095个日历天(含勘察、设计、施工及采购、小区市政配套设施等全过程工作)。涵江区白塘湖片区配套路网(景苑街、港梧路、江尾支街)建设工程施工工期自发包人发出的开始工作通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工期为730个日历天(含勘察、设计、施工及采购、市政配套设施等全过程工作); 2.6.标段划分(如果有):全部为一个标段; 2.7.质量要求:2.7.1勘察要求的质量标准:勘察文件必须符合有关部门制定的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办法和发包人要求,并能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查。2.7.2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文件必须符合有关部门制定的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办法和发包人要求,并能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其中装配式设计还应符合《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SJ1-2014)、《福建省预制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DBJ13-216-2015)等国家和福建省最新有关标准要求,设计阶段评价时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工业化建筑。 2.7.3采购的设备及设施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有关验收标准、规范,并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所采购的设备品牌应当符合有关规定。2.7.4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其中涉及装配式建筑还应在施工阶段评价时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工业化建筑,符合《福建省装配式建筑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等现行最新法规要求。2.7.5 投融资要求:根据项目施工进度需求,投标人在中标后积极对接金融机构,必须协助项目业主融资,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之一: (1)设计资质要求:合格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①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和②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同时具备合格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具备合格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将主体工程设计或主体工程施工进行分包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具体的分包单位,且其资质应当符合上述设计资质或施工资质要求。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一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应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项目总负责人可兼任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但应满足其资格要求,除此之外不允许兼任。 3.4.承担主体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且应是承担主体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或设计分包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3.5.承担主体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应是承担主体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或施工分包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3.6.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0;“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3.7.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0;“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3.8.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9.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家数为一家,主体工程的设计或主体工程的施工的分包单位家数为一家,分包单位只能作为一家投标人的分包单位;(3)本项目资格要求投标人在2021年度投标人公司主体信用评级为AAA且在银行的授信等级(或信用等级)为AAA及以上。(备注:投标人须提供国内权威的评级机构提供的2021年的信用评级证明。权威机构为《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公布2021年度企业债券主承销商和信用评级机构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中公布的2021年度7家信用评级机构,具体名称如下: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中证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远东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2.11.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1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4.2定标方法:否,推荐中标候选人数量为1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11-25 21:00:00(北京时间,下同)至2022-12-20 09:00:00通过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xzfwzx.putian.gov.cn/fwzx/)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最新版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2年12月21日 09:00:00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80万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允许投标人使用现金转账或银行保函或电子投标保函等方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12-20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xzfwzx.putian.gov.cn/fwzx/)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7.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1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10% 8.2履约担保形式:以现金转账或银行保函或工程担保或建设工程保证保险等方式提交。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 8.3履约担保期限:履约担保有效期应持续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和ggzyfw.fj.gov.cn)、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xzfwzx.putian.gov.cn/fwzx/)上发布。 招标人:莆田市涵江区城市建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莆田市涵江区新涵大街1666号(涵江商务大楼),邮编:351111 电子邮箱:/ 电话:0594-3288885,传真:/ 联系人:郑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C座6层,邮编:3500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1-87518355,传真:/ 联系人:黄滨、郑仁栩、庄言、郭亮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网址:http://ggzyjy.xzfwzx.putian.gov.cn/fwzx/ 联系电话:0594-2221219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莆田市涵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莆田市涵江区涵东街道新涵街1666号(涵江商务大楼) 联系电话:0594-3280219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莆田市涵江区行政服务中心 地址:莆田市涵江区国欢镇新涵街涵城领域(涵城集团大楼)A座2层北侧 联系电话:0594-3299181 保证金缴纳账号信息如下,如果该保证金账号信息与招标文件中保证金账号信息有差异,请停止缴纳,并及时联系代理机构 [户名:莆田市涵江区城市建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开户行:福建莆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厢支行;子账号:904021001001000021283500000007] [户名:莆田市涵江区城市建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市府支行;子账号:1344150104000701972236125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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