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泛海控股公告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武汉中央商务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公司”)不服北京金融法院(2021)京 74 民初 587 号民事判决提起上诉。 8月24日,公司收到北京金融法院送达的(2022)京民终35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为武汉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英大信托给付本金8.89亿元、合同期内利息1394.77万元、调减后的合同期内违约金31.22万元、调减后的逾期违约金、泛海控股对前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英大信托对泛海控股质押的88666.67万股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处置价款在上述确定的债务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 同时,驳回英大信托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武汉公司、泛海控股共同承担本案一二审相应部分案件受理费、保全费。 据悉,泛海控股及公司控股子公司连续12个月内累计诉讼、仲裁涉案金额合计6.07亿元,占泛海控股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49%。 截至发稿前,泛海控股报1.39元/股,跌幅1.42%,总市值72.23亿元。 (责任编辑:建筑小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