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晚间,新华联公告称,近日,公司收到新华联控股《告知函》,获悉中信证券于8月12日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卖出新华联控股所持公司3792万股公司股票,导致新华联控股被动减持公司股票,减持价格区间为2.25元~2.31元/股,减持总金额为8631.8万元。自2022年7月29日以来,新华联控股累计被动减持的公司股票已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告知函显示,新华联控股所持公司股票已被多家债权人进行多轮司法冻结,新华联控股自身已无卖出股票的操作权限,本次减持属于因司法执行导致的被动减持。新华联控股已告知中信证券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合规减持;因其被债权人申请重整的案件已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剩余的1723万股股票按规定应停止执行;上述公司股份被动减持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据悉,新华联控股于8月11日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22)京01破申545号《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法院根据规定,裁定受理湖南富兴集团有限公司对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的重整申请,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责任编辑:建筑小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