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 本招标项目莆田市产城融合示范区(紫霄片区)林峰二期安置区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名称 )已由莆田市荔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莆田市荔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莆田市产城融合示范区(紫霄片区)林峰二期安置区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荔发改【2022】167号)、莆田市荔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莆田市产城融合示范区(紫霄片区)林峰二期安置区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荔发改【2022】17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莆田市荔城区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区财政统筹,招标人为莆田市荔城区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项目估算或投资概算43496.06万元,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建设地点:莆田市荔城区西天尾大学城片区; 2.2.项目建设规模:项目新建住宅楼、裙楼工具间及其他相关配套服务设施,总建筑面积约97509.77㎡。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土建及装饰、室内电气及照明、室内给排水、消防、通风及空调、强弱电、夜景照明及室外配套设施等工程;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①勘察、设计:本项目的地质勘察(本工程承包范围内的勘察专业工程,如承包人不具备相应勘察专业资质的,项目实施过程中可以向发包人申请进行分包,并应提供相关分包企业资质证明材料给发包人、监理人审查,经发包人、监理人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分包)、景观设计、施工图设计及优化、各专项工程的深化设计服务、施工期间的指导和含图纸审查配合服务及相关的各项专家论证等;为完成本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所包括的全部工程内容的所有设计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安装工程、装修工程、室外工程等所有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及所有专业工程的深化设计、预制构件的深化设计以及设计文件报批、评审等后续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地基基础(含桩基础)、单体工程、建筑、结构、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暖通工程、室外总体及附属工程(含绿化景观方案及深化设计、景观水电工程、雕塑、摆设小品、挡墙护坡等)、基坑支护、降水、幕墙、门窗、通信工程、消防工程、人防工程、防雷、环保降噪、节能、标识导示系统、信报箱、绿色建筑、海绵城市设计、充电桩工程等专业工程设计、二次装修方案及深化设计、电梯(含装饰)设计、管线接入小区涉及的接驳设计等各项专业深化工程设计和施工全过程设计服务,以及工程规划许可证(包含智慧图审)报批、评审等后续服务。②施工:本招标项目施工图所载明的建筑安装工程和室外总体工程的施工,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基坑支护工程(含化粪池基坑支护,电梯井支护)、土石方工程(开挖、外运及红线内所有土方回填)、桩基础工程(含化粪池桩基)、挡土墙工程、建筑工程【含主体结构、二次结构、砌筑、抹灰、腻子、涂料等装饰装修工程、铝模深化设计及施工(若有)、装配式工程、铝合金门窗、栏杆工程、入户门采购及安装、防火门采购及安装、防水工程、外墙涂料工程、幕墙工程、人防工程、屋面工程、设备基础工程、项目各阶段白蚁防治工程、防火封堵、地下室及首层大堂工程等】、安装工程【含给排水工程(含自来水取孔预埋,分户水表箱)、电气工程(包含且不限于红线外的变配电工程、小区新装变配电及公共负荷配电工程、充电桩、强弱电井、桥架)、暖通工程、防雷接地工程、柴油发电机组设备采购与安装、新建住宅小区及公建自来水建设工程(包含但不限于自来水无负压二次供水设备采购与安装)、潜污泵采购与安装、红线内室外雨污水工程(含化粪池、井盖等)、有线电视预埋和网络通信预埋工程等安装预埋工程等】、消防工程(含防火卷帘门、灯具等)、抗震支架、智能化工程(包含且不限于访客对讲系统、门禁系统、安防系统、背景音乐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停车场出入系统、电子巡更系统、电梯五方通话系统、高空抛物及垃圾分类监控系统等)、夜景工程、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含电梯空调及物联网接入)、相关配套用房装修工程、架空层装饰装修工程、室外园林景观工程(【含绿化地形堆坡换填、园林景观构架建筑基础、小区围墙工程(含围墙基础、构造柱、栏杆、消防门及涂料)、园林需配合项目规划验收】、小区永久性大门及岗亭(含装修)、永久用电工程预埋等专业工程的施工。含项目各项验收所需费用(分户验收邀请的专家费用、人防验收需安装的人防管理标识牌费用、电梯验收所需的所有费用、防雷检测费、消防第三方检测费、档案资料装订费用、室内环境检测费用、淋水试验费、水质检测费、卫生清理费等);含交楼前项目全部精保洁及外墙清洗工程;含地下室顶板加固(包含但不限于后浇带、材料堆放区、加工区、塔吊、临时施工通道及人货梯基础);含所有废弃孔洞、套管的封堵,包括但不限于智能化、外电等;含电梯验收取证后至移交物业期间的电梯维保费用、人员开梯费用、电梯轿厢保护费用(施工保护和交付精保护);含全专业施工BIM应用及指导等;③采购:本工程施工范围所需材料设备及设施的采购,保证各项功能符合要求正常运转。; 2.4.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总价最高限价为36565.96万元;(1)勘察费用暂定50万元,设计费用暂定336.32万元;(2)建筑安装工程费最高限价暂定36179.64万元,因本工程施工图设计尚未最终确定,故先采用每平方米综合单价最高限价乘以建筑面积进行计算,安置房每平方米综合单价最高限价下浮前为3710.36元/㎡,总建筑面积为97509.77㎡;最终以财审部门审核结论作为最终结算的依据。; 2.5.工期要求:总工期或计划开(竣)工日期为730日历天(含勘察设计以及施工周期);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本工程总工期为730日历天,其中勘察、设计工期自发包人发出开始工作通知之日起算。勘察工期:30日历天内将完成的勘察成果提交给发包人指定的审查机构,提交后确保在10日历天内配合出具审查合格书;设计工期:6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及各专业图纸设计并提交给发包人指定的审查机构,在审查机构出具修改意见书后10天内完成修改,确保在送审后30日历天内配合出具审查合格书;施工工期自监理发出的开工令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工期为640个日历天(含施工以及采购、小区市政配套设施等全过程工作); 2.6.标段划分(如果有):全部为一个标段; 2.7.质量要求:①勘察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和福建省有关标准要求,通过勘察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②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文件必须符合有关部门制定的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办法和发包人要求,并能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其中涉及装配式建筑还应符合《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SJ1-2014)、《福建省预制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DBJ13-216-2015)等国家和福建省最新有关标准要求,设计阶段评价时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工业化建筑。③采购的设备及设施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有关验收标准、规范,并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所采购的设备品牌应当符合有关规定和发包人要求。④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其中涉及装配式建筑还应在施工阶段评价时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工业化建筑,符合《福建省装配式建筑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等现行最新法规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之一: (1)设计资质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③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和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丙级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将主体工程设计或主体工程施工进行分包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具体的分包单位,且其资质应当符合上述设计资质或施工资质要求。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证书,且应是投标人的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项目负责人可由施工项目负责人兼任,不允许其他岗位人员兼任项目负责人。 3.4.承担主体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证书,且应是承担主体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或设计分包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3.5.承担主体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应是承担主体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或施工分包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3.6.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3.7.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3.8.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9.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家数为一家,主体工程的设计或主体工程的施工的分包单位家数为一家,分包单位只能作为一家投标人的分包单位。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2.11.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1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4.2定标方法:不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9-02 08:00:00(北京时间,下同)至2022-09-28 08:30:00通过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xzfwzx.putian.gov.cn:8808/)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恒瑞通(福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莆田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2-9-28 08:30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80万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交存项目投标保证金,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本项目招标项目编号;②或银行保函;③或担保保函;④或保证保险。投标人以电子投标保函提交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电子保函等同于原件。具体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房建和市政工程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管理的通知》(闽建筑〔2020〕8号)、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的关于修订《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投标、履约和质量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莆建管[2021]4号)和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在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推广应用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的通知》相关规定执行。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09-28 08: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xzfwzx.putian.gov.cn:8808/)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7.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1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10% 8.2履约担保形式:可采用现金或银行保函或担保保函或保证保险的方式缴纳。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 8.3履约担保期限:履约担保有效期应持续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和ggzyfw.fj.gov.cn)、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xzfwzx.putian.gov.cn:8808/)上发布。 招标人:莆田市荔城区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莆田市荔城区政府大院内4号楼,邮编:351100 电子邮箱:/ 电话:18159110809,传真:/ 联系人:黄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C座6层,邮编:350000 电子邮箱:87554218@sina.com 电话:0591-87554218,传真:/ 联系人:林腾、李卉、林游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网址:http://ggzyjy.xzfwzx.putian.gov.cn:8808/ 联系电话:0594-2221219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莆田市荔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莆田市荔城区镇海街道县巷63号 联系电话:0594-2292038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 地址:莆田市荔城区荔城中大道1998号 联系电话:0594-2221086 保证金缴纳账号信息如下,如果该保证金账号信息与招标文件中保证金账号信息有差异,请停止缴纳,并及时联系代理机构 [户名:莆田市荔城区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市府支行;子账号:134415010400047844845571517] [户名:莆田市荔城区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开户行:福建莆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厢支行;子账号:90402100100100001893320000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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