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4日,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对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0318号提案的答复》,拟将提案中取消“公摊面积”的建议列为近期急需修订的立法项目建议上报住建部。 王凤华委员在《关于规范房屋“公摊面积”的提案》中指出,目前,全国在商品住宅的交易和确权中普遍以共有建筑面积为标准,公摊面积确定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广大购房者对分摊的公共建筑面积的合理性、准确性缺乏专业了解,也不能直观地了解实际套内面积,且公摊面积因项目不同存在差异,造成消费者的质疑和矛盾纠纷。 回复中称,王凤华委员提出的在商品房交易中使用套内面积作为计价依据,对防止出现公摊面积无序增加,减少购房过程中的矛盾纠纷,维护老百姓切身利益具有积极的作用。因此,该厅将取消“公摊面积”的建议列为近期急需修订的立法项目建议上报住建部。鉴于以建筑面积作为商品房销售的计价依据,已经实施多年,并且已有法律法规确认,如果改革计价依据首先必须修改完善相关配套制度,明确套内建筑面积的概念及计价方式,做好宣传、普及和解释论证工作,设置合理的过渡期,以实现计价依据和标准从建筑面积向套内面积的平稳过渡,因此实施的难度较大,周期较长。 (责任编辑:建筑小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