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阳光城集团公告称,根据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规定,董事局由9名董事组成,且公司董事任期不超过三年。现公司第十届董事局在任11名董事,人数上不符合《公司章程》的要求,同时根据公司战略部署的需要,将根据规定进行董事局换届选举工作。 公司于2022年8月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局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局换届选举的议案》。本届董事局同意提名林腾蛟、何媚、林贻辉、何宏、吴建斌、林晓虎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卢少辉、徐青、邹志强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任期三年,自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责任编辑:建筑小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