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日,福晟国际发布公告,高等法院于2022年6月9日颁布其将呈请押后两个月的判决,以腾出时间让公司落实建议重组的条款以及可能开始实行建议重组。公司拟就有关(其中包括)押后两个月生效的日期寻求高等法院颁令。 5月13日,福晟国际公告称集团遇上严峻的流动性挑战,并一直积极寻求重组业务及改善财务状况,重组及可能认购事项涉及的新投资资金将为集团提供偿还其未偿还债务所需资金,为恢复公司业务的契机。 顺安集团拟提供现金2000万美元,以供公司配发及发行认购股份,认购股份占公司经配发及发行认购股份扩大后已发行股本的90%。作为豁免偿还公司欠负其债权人全数债务之代价,顺安集团拟将10%获配发及发行的认购股份转入债权人计划;及允许公司动用所得款项中500万港元作为债权人计划之现金代价。所得款项余额拟作结付重组成本以及公司中国附属公司营运资金之用。 (责任编辑:建筑小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