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晚间,阳光城公告称,公司及其持有100%权益的子公司阳光城集团浙江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阳光城”)拟与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江集团”)及其持有100%权益的子公司杭州缤慕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缤慕公司”)签署相关协议,将公司持有100%权益的杭州高光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转让给缤慕公司。本次股权转让的对价为14.98亿元,公司及目标公司原对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融信托”)负有的33.04亿元还款义务由缤慕公司承接。 上述交易完成后,公司子公司浙江阳光城将不再持有目标公司权益,缤慕公司持有目标公司100%权益和股权,从而间接持有永康众泰小镇项目开发主体金华虹光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100%股权,同时缤慕公司将承担目标公司的所有债权债务。 公司董事会认为,项目公司股权转让至合作方,既可以维持项目的可持续性开发建设,有利于保证项目交付,又可以削减公司债务,符合公司当下经营现状。 5月6日,阳光城发布公告称,拟将子公司阳光城集团浙江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阳光城”)所持杭州高光置业有限公司(目标公司,以下简称“高光置业”)100%权益转让给滨江集团全资子公司杭州缤慕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缤慕”),交易总对价预计不超过57亿元。公开资料显示,目标公司的主要资产,为浙江省永康市经济开发区六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对此,滨江集团董事长戚金兴在2021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上回复投资者关于收购阳光城永康项目原因及计划时表示,滨江在2021年上半年已介入阳光城永康项目,此次主动把该项目其他股权收购过来,一方面是降低成本,另一方面也降低了合作方对项目的风险,也符合深耕浙江的发展战略,让项目未来安全健康地开发建设。 今日收盘,阳光城报2.15元/股,跌幅2.71%,总市值89.02亿元。 (责任编辑:建筑小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