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楼市 广东珠海部分区域取消限购 南京5月新房供应下降,库存周期延长 陕西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 广西来宾: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48万元 浙江义乌:租房人员提取公积金额度每年最高不超24000元 【1】近日,有消息称广东省珠海市部分区域放开限购。部分媒体致电珠海市住建局进行求证,驻行政服务中心办事窗口的工作人员表示消息属实,限购区域包括香洲区(除湾仔、南屏)以及横琴区,其他区域都不再执行限购政策。据悉,新政已于上周开始实施。此外,还有消息称在珠海非限购区域购房,无房无贷首付降至2成。对此,建设银行珠海某支行人士称该消息属实,珠海建行已从6月7日起开始执行新的首付政策。 【2】据克而瑞数据显示,南京5月新建商品住宅供应面积38万平方米,环比下降幅度达68%,同比下降65%;南京1-5月新建商品住宅供应面积235万平方米,累计同比下降52%。此外,库存方面,南京5月库存量769万平方米,环比下降3%,同比增长32%;5月库存消化周期12.9个月,环比增加10%。 【3】6月9日,陕西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就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发布的有关事项通知提出,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企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无需提供缴存困难证明材料,缓缴期间缴存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影响。缓缴期满后三个月内,企业应补缴缓缴期间的住房公积金,补缴后视为正常缴存。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可以申请调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缴存比例和个人缴存比例均可在5%-12%区间内降低,同时不受“每个缴存年度公积金缴存比例仅可调整一次、调整时间应与缴存基数年度核定时间一致”等条件限制。此外,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加建电梯等受疫情影响从2021年12月23日起超过5年规定提取时限的,可延期提取。在阶段性支持政策实施期间,对借款人因受疫情影响确有困难,未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计收罚息,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 【4】6月9日,广西来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明确,提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单职工缴存家庭贷款额度由原来的32万元提高至38万元,双职工缴存家庭贷款额度由原来的40万元提高至48万元;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由原来的40%降至30%。同时,提高租房提取额度,根据来宾市租房水平,结合租房的实际情况,将未婚缴存职工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额度标准由原来的700元/月提高到900元/月,已婚缴存职工提取额度按原标准1400元/月维持不变。 【5】6月8日,浙江省义乌市发布《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提出,疫情期间,缴存人本人及配偶在义乌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赁住房,支付租金确有困难的,提取额度从原定的“12个月内本人及配偶提取总额最高不超过12000元”调整至“12个月内本人及配偶提取总额最高不超过24000元(每月2000元)”。目前每12个月可以申请提取一次。中心将加快系统开发,逐步实现住房公积金租房按月提取。此外,对于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缴存人,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作逾期处理,需要借款人自行申请,而未经中心认定通过的,仍然视为逾期。 (责任编辑:建筑小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