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华润置地有限公司发布了根据上市规则第13.18条做出的公告。
观点新媒体了解到,华润置地作为借款人与一家银行订立了贷款融资协议,将从银行贷款8亿港元,该贷款融资自提款日起为期一年。
根据协议,如果发生公司控制权改变,贷方可宣布取消提供贷款额度或宣布所有未偿还款项及应计利息和其他所有公司应在该协议下支付的款项即时到期及须予偿还。
据悉,控制权改变的条件为华润集团不再是合计实益拥有及控制最少35%该公司已发行股本的单一最大股东,或者不再拥有委任权委任本公司董事会成员。于公告日期,华润集团拥有该公司约59.55%的已发行股本。 (责任编辑:建筑小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