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股东所持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全资子公司东方信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福建康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被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司法冻结,合计约4.11亿股,冻结原因均为“财产保全”。其中,阳光集团本次涉及股份数量26548119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40.14%,占公司总股本比例6.42%;东方信隆本次涉及股份数量5059788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8.42%,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22%;康田实业本次涉及股份数量9540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25.64%,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3%。 公告表示,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可能存在短期流动性风险,相关流动性问题尚在进一步处理中。未来,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将持续面临诉讼、仲裁、资产被冻结等不确定事项。 同日,公司高管发生人事变动,阚乃桂因个人原因向公司董事局申请辞去公司执行副总裁职务,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其他任何职务。 (责任编辑:建筑小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