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禹洲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公告,公司发行的并于联交所上市的2023年到期的8.5%优先票据(股份代号05719)(「2023年票据II」)的利息21,250,000美元,已于2022年2月4日到期应付。根据2023年票据II的信托契据,本公司有30天宽限期支付利息以避免违约事件。宽限期现已届满而本公司并无于届满前支付有关款项。 禹洲集团表示,上述未支付已构成2023年票据II下的违约事件。因此,2023年票据II的持有人可以要求即刻尝付本金和应计利息。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2023年票据II的未偿还本金为500,000,000美元。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本公司没有收到任何关于2023年票据II持有人的即刻还款通知,且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任何征求同意票据(除2023年票据II外)、新票据及本公司发行的300,000,000美元高级永续债券(股份代号05287)未发生违约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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