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0日,光耀集团管理人微信公众号发布《关于拟进行破产财产公开拍卖的情况通报》,管理人拟在阿里拍卖破产强清频道处置17项破产财产,于1月25日挂网,2月25日10时至2月26日10时拍卖。 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惠州中院”)于2017年12月11日依法裁定受理光耀集团破产重整一案【(2017)粤13破19号】,并于2018年2月26日指定深圳市金大安清算事务有限公司及广东卓凡律师事务所联合担任光耀集团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负责光耀集团重整工作。2021年9月8日,惠州中院作出(2017)粤13破19-67号裁定书,裁定终止光耀集团重整程序并宣告光耀集团破产。 根据光耀集团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审议通过的《光耀集团有限公司财产变价方案》财产处置的程序,管理人将对光耀集团名下破产财产进行处置,首次拍卖将根据评估报告确定的评估价作为起拍价,同时结合拟处置的财产实际情况采取分项、部分打包或者整体打包,涉及单独处置光耀集团名下的土地使用权,整体处置光耀集团名下的土地使用权及有相应的地上建筑物等。 本次拍卖的破产财产为光耀集团名下土地及地上建筑物、商住楼、综合楼、办公用房、商铺、餐饮、商场、车位,涉及光耀集团名下的惠府国用(2010)第13021920079号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整体处置,评估价合计13,093,600元;惠府国用(2012)第13020700021号土地使用权单独处置,评估价1,345,400元;惠府国用(2003)第13020700079号土地使用权以及惠州市东平半岛13号小区未办证综合楼整体处置,评估价合计28,620,800元等项目。 (责任编辑:建筑小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