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于2020年12月31日发布《关于北京市海淀区海淀镇树村棚户区改造B-1南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等3宗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补充公告》,调整了海淀区海淀镇树村三宗地块的竞买规则,首次采用“竞地价+竞政府持有商品住宅产权份额+竞高标准商品住宅建设方案”方式供地。 这是一种新的挂牌方式的试点。规则提出当竞买报价达到土地合理上限价格时,则不再接受更高报价,转为现场竞报政府持有商品住宅产权份额程序。同时,宗地设定有政府持有商品住宅产权份额预设份额,当现场竞报政府持有商品住宅产权份额达到设定的预设份额时,转入高标准商品住宅建设方案投报程序。 诸葛找房数据研究中心分析师陈霄认为,新型共有产权房一方面体现了对地价的合理控制,另一方面也是对项目品质的重视。对于购房者来说,“在首次售房时政府持有商品住宅产权份额部分无需支付购房款”,只需支付个人产权部分的购房款,有效的降低了购房者的经济负担,对于刚需购房者来说是一个利好。 据记者了解,此次发布的补充公告同时规定了购买之后五年内不得转让。陈霄认为,该项条款旨在抑制投机炒房行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是对“房住不炒”政策的落实。同时,公告还强调,对报价明显高于周边在售项目价格和本项目前期成交价格且不接受指导的商品住房项目,属于期房预售的暂不核发预售许可证书、属于现房销售的暂不办理现房销售备案。这是对“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进一步落实,体现了对地价和房价的合理引导,防止土地市场出现过热现象,有利于促使房企理性竞争。(唐珊珊) (责任编辑:建筑小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