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获悉,近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制订了《陕西省严厉打击工程质量安全违法行为加强全面工程质量监管的专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工程质量安全违法行为施以“重拳”,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环境,全面加强工程质量监管,提升安全管理水平,促进全省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 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法定程序。对未经批准或手续不全开工的建设项目,依法责令停工;对未批先建和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的项目建设单位和参建单位,责令限期整改。手续齐备的项目建成后及时组织竣工验收。 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严格执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书面承诺、永久性标牌、质量信息档案等制度,全面落实五方主体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特别是强化建设单位的首要责任和勘察、设计、施工单位的主体责任。同时强化个人执业管理,落实注册执业人员的质量安全责任,规范从业行为,加大执业责任追究力度。 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认真履行部门监管职责,强化全过程监管,重点加强对涉及公共安全工程的监督检查。发挥监理单位在质量控制中的重要作用,严格实现见证取样及见证送检制度。推进质量行为管理标准化和工程实体质量控制标准化,加强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风险管控,强化工程重要部位和关键环节施工安全条件审查,提升工程项目管理水平。 全面整顿工程质量检测市场。完善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制度,加强对质量检验检测机构和计量检定校准机构的监管,严厉惩处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强化对检测机构在检测、校准过程中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有效制止弄虚作假行为,对出现违规行为的机构责令整改至吊销资质。 加强工程质量安全执法检查。重点围绕地铁等重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开展执法监督检查,对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建筑材料或不按国家标准规范要求施工的承包单位,以及违反工程质量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相关责任人,依法严肃追究责任。对监理单位敷衍塞责、渎职失察,责令整改并依法惩处。 提升工程项目管理水平。开展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示范活动,推进质量行为管理标准化和工程实体质量控制标准化,开展建筑施工企业和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推动建筑施工企业实现安全行为规范化和安全管理标准化。加强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风险管控,强化工程重要部位和关键环节施工安全条件审查,构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落实企业质量安全风险自辨自控、隐患自查自治责任。 加快推进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使违法违规企业和个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加大检查抽查力度和频次,严厉处罚资质资格挂靠、转包、违法分包、人员不到岗或到岗不履职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查处质量安全隐患较大的项目和企业,对整改不力及严重违法违规的企业要及时曝光,要将专项整治工作与文明工地创建、长安杯评选等工作结合,实行一票否决制度。 据悉,陕西省将从2017年5月开始,开展为期半年的“严厉打击工程质量安全违法行为,加强全面工程质量监管专项整治活动”。5月1日~5月20日为动员部署阶段,省级各有关部门、各市政府要按照《方案》,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因地制宜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全面动员部署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5月21日~8月20日为组织实施阶段,按照《方案》和本地具体实施方案,全面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提出整改方案和治理措施,确保质量安全责任落到实处,建立计划实施月报制度;2017年8月21日~10月30日为总结推广阶段,认真总结经验,深入分析问题及原因,研究提出改进工作措施和建议,形成工作总结报告,以检查促进质量管理,以良好的治理成效全面提升全省工程质量安全水平。 建筑的功能无非四点:安全、实用、经济、美观。对于老百姓来说,建筑物的作用就是能遮风挡雨、可住得安心踏实。陕西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市场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环境,打击工程质量安全违法行为,强化市场各方主体责任,预防、排查和消除工程质量安全隐患,避免危害工程建设质量行为发生,加强工程建设领域质量监管,提升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水平,正确引导社会舆论,促进全省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这既是此次专项行动的总目标,也恰与人民群众的需求不谋而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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