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知识:竣工结算 时间:2017-05-27 12:05 来源: 作者:佚名 点击:次 1.竣工结算的原则:任何工程的竣工结算,必须在工程全部完工、经提交验收并提出竣工验收报告以后方能进行;工程竣工结算的各方,应共同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方针和各项规定,严禁高估冒算套用国家和集体资金,严禁在结算时挪用资金和谋取私利;坚持实事求是,针对具体情况处理遇到的复杂问题;强调合同的严肃性,依据合同约定进行结算;办理竣工结算,必须依据充分,基础资料齐全。2.竣工结算公式竣工结算款=实际总价款-保证金-已支付工程款-已支付预付款 (责任编辑:建筑小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