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节能工程施工质量的要求
1)承担建筑节能工程的施工企业应具备相应的资质;施工现场应建立相应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控制和检验制度,具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
2)设计变更不得降低建筑节能效果。当设计变更涉及建筑节能效果时,应经原施工图设计审查机构审查,在实施前办理设计变更手续,并获得监理或建设单位的确认。
3)建筑节能工程采用的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评审、鉴定及备案。施工前应对新的或首次采用的施工工艺进行评价,并制定专门的施工技术方案。
4)单位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内容。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应编制建筑节能工程施工方案并经监理(建设)单位审查批准。施工单位应对从事建筑节能工程施工作业的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和必要的实际操作培训。
5)建筑节能工程的质量检测,应由具备资质的检测机构承担。
6)对材料和设备的质量证明文件进行核查,并应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代表)确认,纳入工程技术档案。进入施工现场用于节能工程的材料和设备均应具有出厂合格证、中文说明书及相关性能检测报告;定型产品和成套技术应有型式检验报告,进口材料和设备应按规定进行出入境商品检验。
7)对材料和设备应在施工现场抽样复验。复验应为见证取样送检。
8)建筑节能工程使用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和阻燃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现行有关规定。
9)节能保温材料在施工使用时的含水率应符合设计要求、工艺要求及施工技术方案要求。
(2)墙体保温材料的控制要点
墙体节能工程使用的保温隔热材料,其导热系数、密度、抗压强度或压缩强度、燃烧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对其检验时应核查质量证明文件及进场复验报告(复验应为见证取样送检)。并对保温材料的导热系数、密度、抗压强度或压缩强度,粘结材料的粘结强度,增强网的力学性能、抗腐蚀性能等进行复验。
(3)幕墙节能工程常见问题及处理要点(P248)
1)幕墙节能工程使用的保温隔热材料,其导热系数、密度、燃烧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2)幕墙玻璃的传热系数、遮阳系数、可见光透射比、中空玻璃露点应符合设计要求。
3)幕墙隔热型材的抗拉强度、抗剪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产品标准的规定。
4)幕墙的气密性能应符合设计规定的等级要求。
(责任编辑:建筑小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