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理论与法规》:合同成立地点 时间:2016-10-03 22:30 来源: 作者: 点击:次 ◆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经常居住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责任编辑:建筑小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