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管理基础知识:合同当事人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情形 时间:2016-09-02 21:15 来源: 作者: 点击:次 应当先履行合同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行使不安抗辩权): (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的。 (3)丧失商业信誉。 (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责任编辑:建筑小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