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住宅小区内的电梯安全隐患排查,履行安全生产和电梯监管职责,防范电梯安全事故的发生,近日,市房地产管理局印发了《关于开展住宅小区电梯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自下发之日起,各县房产局、两区物业主管部门要对本辖区住宅小区内的电梯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全面检查,做到全覆盖,不留死角。
一是重点检查电梯使用单位落实责任人员、规章制度和履行安全主体责任的情况。
二是加强对电梯维保单位的管理,全面检查维保单位是否严格按照电梯有关规定的要求进行维保、履行合同、执行电梯安全技术规范和定期开展维保记录的情况。
三是重点检查电梯轿厢内是否张贴安全警示标志、电梯安全检验合格证、电梯安全使用须知、紧急救援电话号码卡、报警通话装置是否有效和超载报警器是否灵验等。
通知要求各县房产局、两区物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落实责任,加大对电梯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力度,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列出清单,及时整改到位,确保电梯安全运行,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责任编辑:建筑小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