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知识产权的基本类型和特征
(1)包括:著作权(包括邻接权)和工业产权。我国知识产权的主体:著作权(版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
(2)知识产权的法律特征:
a、具有人身权(如文章署名权)和财产权(如获得稿费报酬)的双重属性。
b、专有性:绝对的排他性,他人不得侵犯。c、地域性:只有在特定国家或地区的地域范围内有效。但对于有形财产则不存在这个问题。d、时间性: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有效。
2、专利权
(1)发明: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是专利权保护的最主要对象。具备以下条件:a、必须是一种能够解决特定技术问题作出的创造性构思;b、必须是具体的技术方案;c、必须是利用自然规律的结果。
(2)实用新型: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使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3)外观设计: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用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4)授予专利权的条件
a、发明和实用新型: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b、外观设计:新颖性、富有美感、适于工业应用。
c、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前6个月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丧失新颖性: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
(5)发明专利权的期限是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是10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国务院专利行政主管部门收到专利申请书之日为申请日。如果申请文件是邮寄的,以寄出的邮戳日为申请日。
(6)申请专利应提交的文件: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权利要求书。
(7)专利审批制度:a、初步审查和公布申请:发明专利,自申请日起满18个月;
b、实质审查:发明专利,自申请日起满3年内;c、专利权的授予: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3、商标权
(1)商标分为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
(2)商标专用权是指商标所有人对注册商标所享有的具体权利。同其他知识产权不同,商标专用权的内容只包括财产权,商标设计者的人身权受著作权法保护。
(3)申请中的异议程序:对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
(4)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注册商标可以无数次提出续展申请,其理论上的有效期是无限的。应当在有效期满前6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每次续展注册有效期为10年。
4、著作权
(1)建设工程活动中常见的著作权作品:a、文字作品:如投标文件、工作报告、招标文件;b、建筑作品。
c、图形作品: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
(2)单位作品:由法人或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其他组织视为作者。如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著作权完全归单位所有。
(3)职务作品:公民为完成法人或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
a、与单位作品的区别:单位作品的作者是单位,职务作品的作者是公民个人。
b、一般情况下,职务作品的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2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
c、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法人或行其他组织可以给
予作者奖励:主要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制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
(4)委托作品:如,勘察设计文件是勘察设计单位接受建设单位委托创作的委托作品。a、委托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b、合同未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
5、计算机软件的法律保护
(1)软件著作权属于软件开发者。
(2)由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合作开发的软件,其著作权由开发者签订书面合同约定。
(3)受他人委托开发的软件,其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者与受委托者签定书面协议约定;如无书面协议或者在协议中未作明确约定,其著作权属于受托人。
(4)由国家机关下达任务开发的软件,著作权的归属由项目任务书或者合同规定;如项目任务书或者合同中未作明确规定,软件著作权属于接受任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享有。
(5)自然人在法人或其他组织任职期间所开发的软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软件著作权由该法人或其他组织享有:
a、针对本职工作中明确指定的开发目标所开发的软件;b、从事本职工作活动所预见的结果或者自然的结果;
c、主要使用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制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软件。
(6)为了学习、研究软件内含的设计思想和原理,通过安装、显示、传输或者存储软件等方式使用软件的,可以不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
(7)保护期限,(自然人终身及其死亡后、法人的软件首次发表后)50年,即第50年的12月31日。
6、建设工程知识产权的保护:民法保护(主要的)、行政法保护、刑法保护。 (责任编辑:建筑小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