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我区将在去年老楼危房排查的基础上,在全区范围内迅速开展老楼危楼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消除我区城市老楼、危楼安全隐患,防止垮塌事故发生,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
据悉,我区将对行政区域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建筑年代较长、建设标准较低、失修失养严重的居民住宅以及违法违章建筑进行排查整治。重点排查整治2002年12月31日《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j11-89)》废止日期之前建成在用的居民住宅。城市老楼危楼的安全状况重点检查整体危险的房屋是否已经封存停用或被拆除;有危险点或局部危险的房屋是否已经采取有效措施解除危险;装饰装修涉及改变房屋使用性质及拆改主体结构或明显加大荷载的房屋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各地住房城乡建设和房产管理部门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督促产权人或使用人迅速进行整改,彻底消除隐患。凡是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都要跟踪监管,对整体危险和局部危险房屋要采取果断措施,该停用的坚决停用,该拆除的坚决拆除,从根本上杜绝重大房屋安全事故发生。
自治区住建厅将组织若干督查组,对各地开展城市老楼危楼质量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的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并结合2015年全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一并进行,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建立销号落实制度,盯着问题抓落实。 (责任编辑:建筑小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