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楚雄师范学院地方民族文化研究院副院长 杨甫旺
“棚户区改造是为改造城镇危旧住房,改善困难家庭住房条件而推出的一项民心工程. 是实现人民安居乐业的一项重要举措。”全国人大代表、云南省楚雄师范学院地方民族文化研究院副院长杨甫旺建议,继续加大棚户区改造支持力度,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步伐。
在杨甫旺看来,棚户区改造在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等多个方面都可以取得良好成效,更能让经济条件较差的低保户、特困户等人群拥有自己的住房资产,从而享受到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带来的成果。
“在城镇化快速发展过程中,一边是高楼林立。功能设施完善的新区,一边是居住环境脏乱差。房屋老旧破损的棚户区,繁华的城市新区与低矮破旧的棚户区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它以直观形式的不和谐反映了城镇化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和差距。特别是在我国中西部欠发达边疆地区的中小城镇,随着人口和经济活动的快速集中,以交通拥堵、环境污染、住房紧张等为症状的城市通病严重影响了城市的健康发展。” 杨甫旺认为,加快棚户区改造不仅是一个市容环境再造工程,更是推进新型城镇化的一个重要推手。
杨甫旺表示,棚户区居民绝大多数都是中低收入困难群体,通过城市棚户区改造使居住在设施不全、配套简陋、存在安全隐患的棚户区中的群众切实享受到改革发展带来的成果,体现社会的公平与公正。其次,通过棚户区改造统筹考虑公共服务配套和基础设施的改善,能够有效解决的是棚户区脏乱差面貌和基础设施落后的现状,加快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步伐,改善城镇基础设施条件,完善城镇功能,提高城镇的管理水平,提升城市品位和人居环境。再次,棚户区改造可以有效盘活存量土地资源,优化配置土地资源,提高土地使用效益、显化土地价值. 最后,棚户区改造产业关联度商. 带动力强,可与产业转型。城棺转型以及经济和社会发展统筹规划同步推进,促进城镇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
据杨甫旺介绍,云南省作为一个边疆欠发达省份,城镇化总体水平较低,但省委、省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棚户区改造工作,深刻认识到城市棚户区改造既关系群众的切身利益,更关系到全省经济社会的发展,制定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2013年至2017年,全省要改造各类棚户区50万户,其中,城市棚户区47.27万户,国有工矿棚户区1.0059万户,国有林区(场) 棚户区(危旧房) 0. 1781万户,国有垦区危房1. 5499万户,基本完成3000万平方米的棚户区改造任务,有效改善150 万人的居住水平和生活环境。
由于地理环境复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水平不高,除省会昆明外多数地州。县市城镇化水平低,属中小城市且发展格局小、散、乱,功能不健全,城乡混杂。杨甫旺指出,“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存在拆迁户补偿预期过高、配套基础设施量大面积不愿住高层电梯房、改造成本过高、融资难度大. 地方财政紧张等问题,制约着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推进。”
通过对云南省近几年棚户区改造工作的调研,杨甫旺建议:拓宽金融贷款的用途范围,各银行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棚户区改造项目提供的贷款既可用于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设和安置小区基础设施建设。也可以用于与安置小区相连接的市政道路、给水、电力等基础设施建设;安置方式要因地制宜、灵活多样,房屋安置面积依据棚户区居民原房屋占地面积. 建筑面积和居民意愿灵活确定。
“同时,加大对类似云南省边疆欠发达地区的棚户区改造资金支持力度。,增加安排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资金,并予以重点倾斜。” 杨甫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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