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型公共建筑重要部位的防护规定有哪些? 时间:2015-03-12 08:31 来源: 作者: 点击:次 1.重要工作室应安装防盗安全门,可设置出入口控制系统、入侵报警系统。 2.大楼设备监控中心应设置防盗安全门,宜设置出入口控制系统、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和入侵报警系统。 3.信息机房应设置防盗安全门,宜设置出入口控制系统、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和入侵报警系统。 4.楼内财务出纳室应设置防盗安全门、紧急报警装置,宜设置入侵报警系统和视频安防监控系统。 5.重要物品库应设置防盗安全门、紧急报警装置,宜设置出入口控制系统、入侵报警系统和视频安防监控系统。 (责任编辑:建筑小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