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有关将在京沪穗等四地开展“以房养老”试点的消息,再度搅动舆论的波澜。媒体报道时称保险企业对此似乎并不热衷,因这一业务面临诸多风险,而网络上的讨论更是吐槽质疑声占了上风,有网友甚至怀疑政府是否在甩包袱,把养老问题都抛给个人、企业……
社会“以房养老”的焦虑
养老是近年的持续热门话题,每有类似新闻披露,都能引发公众内心的涟漪。这不奇怪,统计显示,至2012年底,我国已有60岁以上老人1.94亿,并以每年600多万的速度递增。近年,各地公办养老院“一床难求”的报道不断见诸报端,“最火养老院要排100年”的新闻更引爆舆论,既令人瞠目,也触动“老不起”的社会焦虑。
昨日有报道说,江苏常州市民赵女士,为照顾瘫痪的老父亲,连请23个保姆都辞职了,送养老院要么拒收,要么费用高昂无法承受,无奈,赵女士一咬牙卖了住房,又东借西凑300万元,自己办起一家养老院,就为了让像自己父亲这样“不受待见”的老人有个养老的去处。
人们常爱用“未富先老”概括我国当下的尴尬局面。事实上,我们可以说是整个社会都猝不及防地遭遇了老龄化“变故”:国家财力不足,养老机构和设施严重欠缺,社会保障基础薄弱,许多家庭“空巢”,失独、失能老人愈来愈多……所有这些,不仅拖累成千上万的家庭,更成为沉重的社会负担。
在此背景下,出现对“以房养老”动机用意的质疑和反对声实属正常。平心而论,“以房养老”其实是为特定人群量身定制的商业化养老业务,它与社会其它的养老举措并行不悖,在西方国家已经很成熟。而在我国,由于国情及社会观念的差异,它确需先期试点探索。尤其是,在社会化养老体系十分薄弱的情况下,各种新型养老形式的探索都应予以鼓励,并在发展中臻于完善。
值得重视的是,围绕“以房养老”的争议中,充溢着人们对社会养老现状的不满和焦虑。对此,作为社会管理者,不仅要倾听,更要顺应民意,积极应对。某种程度上说,当下的养老难题,也是中国社会向现代化转型中必须要迈过的槛。“四世同堂”的大家庭解体分化,“子女养老”面临“空巢”困境,医疗、看护、养老服务等又严重滞后,紧迫的现实需求呼唤着社会化养老体系的加速构建。
在现代社会,养老绝非一己私事,而是社会生态链中必不可缺的一环。同时,养老又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眼前最缺的不仅仅是养老院和护工的巨大缺口问题,更在于立法和制度层面缺乏系统设计。虽然有了《老年人权益保护法》,以及国务院去年10月颁布的《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等,但由于没有相关的配套政策,或者刚性约束不足,许多良善理念到现实中往往沦为“空头支票”。在养老已成为全社会“短腿”的情况下,在财政投入、税收倾斜、公共服务配套等方面,都需要强有力的政策支持。
人生终有老。这一代老人年轻时大多经历了艰辛生活的磨砺,能否让他们优雅地安享晚年时光,不仅是家庭子女的孝心和责任,也体现着社会的良心和人性温度。应对我国老龄化的快速发展,需要高效而又具现实针对性的社会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