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日,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通过民意中国网和搜狐网,对6153人进行的题为“你认为现在公积金缴存差距大吗”的在线调查显示,96.9%的受访者确认当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差距大,其中86.5%的受访者表示“非常大”。79.6%的人支持扩大公积金使用范围,用于支付租金、装修等住房相关支出,特殊家庭还可用于教育、医疗等应急支出。
漫画:朱慧卿
前不久,一则吉林国企高管月住房公积金(下文简称“公积金”——编者注)逾1.4万元的新闻,引发公众高度关注。据媒体报道,位于吉林省延边州的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违规为高管团队上缴高额公积金,所有高管的月公积金均超过1.4万元,最多者竟然高达18018元,相当于当地公务员或教师月工资总额的4到5倍。6月1日,相关部门表示,该公司5名高管超额缴纳公积金共233.83万元,目前已由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从其个人账户退还,其他超缴人员的清退工作也正在进行中。
近来被曝光的“天价公积金”事件远不止这一起。今年3月,兰州石化公司被曝光2011年为10名员工缴存的公积金超过9万元,最高竟达12万元。《人民日报》记者的调查也披露,在有些城市,不同的单位,公积金缴存差距竟达141倍!
近日,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通过民意中国网和搜狐网,对6153人进行的题为“你认为现在公积金缴存差距大吗”的在线调查显示,96.9%的受访者确认当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差距大,其中86.5%的受访者表示“非常大”。
受访者中,事业单位员工占28.8%,国企员工占27.5%,私企员工占17.8%,国家公职人员占10.9%,外企员工占3.6%。其中,没有住房公积金的占16.4%,公积金月缴存额(指每月个人缴存额与每月单位缴存额的总和——编者注)在100元以下的占11.0%,在100元~300元的占28.0%,300元~500元的占17.6%,500元~1000元的占16.2%,1000元~2000元的占8.4%,2000元~5000元的占2.2%,5000元以上的占0.3%。
87.5%受访者表示不能接受当前公积金缴存的差距
对于不同行业公积金缴存差距之大,河南焦作市基层政府工作人员张友(化名)深有感触。他告诉记者,他们那里个别大型国企的正式职工,每个月的公积金有4000多元,一般的基层政府工作人员的公积金只有几十块钱,大多数私企员工更是压根儿就没有公积金。
“公积金制度的初衷是好的,是为了解决大多数人的住房问题。但是现在,对于高收入人群来说,公积金变成隐性福利;对于低收入人群来说,在高房价面前,公积金则成了‘鸡肋’。公积金政策需要尽快向有利于工薪阶层的角度转变。”张友说。
“当前公积金缴存的差距不只存在于不同行业间,在一些行业的内部,公积金缴存的差距也非常大。” 安徽合肥的杜先生拿他们当地的情况举例说,与大型国有企业职工相比,教师的公积金明显要少得多。而在教师队伍内部,比起城市里的教师,农村教师每个月的公积金又要少很多。这样的制度明显很不合理,大家也有抱怨,可是这么多年来却一直没有改变。
调查显示,对于当前公积金缴存的差距,仅6.6%的受访者表示能接受,高达87.5%的受访者表示不能接受。
民革中央委员、南开大学经济研究所教授钟茂初,在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时指出,按照最初的设计,公积金制度应当是一种互助性质的住房基金,但运行多年后,它的功能不断异化,不断地偏离最初的目标。其中最受社会大众诟病的一个异化就是,公积金成为了部分政府部门、财政供养事业单位、国有垄断企业提高员工收入的重要手段,个别单位甚至还利用公积金“合理”地避缴个人所得税。
“现在有人利用公积金制度的漏洞去人为拉大收入差距。对于这种不正当、不合理的利益,有关部门应该尽快纠正。” 钟茂初说。
“公积金不是社会保障的性质,它并不追求人人平等。”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发展研究所所长李战军则认为,作为一种个人性质而非社会性质、国家性质的基金,公积金制度的根本目的在于奖勤罚懒,鼓励人们就业并提高收入。而且,公积金缴存的差距本质上源于工资收入的差距。所以,对于公积金缴存差距的问题,大家应该理性看待,不能偏激。
79.6%受访者支持扩大公积金的使用范围
公积金缴存差距大会带来哪些后果?调查中,“加大收入差距”(76.7%)排在首位,其次是“成为个别单位的隐性福利”(72.1%),第三是“成为一些单位和个人的避税手段”(64.5%)。其他还有:“起不到帮助低收入者买房的作用”(61.6%)、“使公积金失去社会保障作用”(57.1%)、“影响青年的就业选择”(26.5%)等。
一名民意中国网网友表示,公积金制度应该尽快回归公共性的本质:一方面要严格限制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的面积,防止出现用公积金买豪宅的现象;另一方面,应该降低公积金贷款的门槛,让更多中低收入者享受到公积金制度带来的便利。
调查中,92.4%的受访者希望国家能尽快出台政策,切实缩小公积金缴存差距。91.5%的受访者认为,调整公积金缴存差距应纳入整体的收入分配改革。
“决不能容许公积金制度使用过程中出现劫贫济富的现象。” 钟茂初认为,对于公积金的缴存和使用结果,有关部门应当进行一个统计分析,看一看高收入群体、中等收入群体与低收入群体中,到底谁缴存的公积金多、谁使用的公积金多,从而给公积金政策的调整提供参考。
“日前出台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意见,并未涉及公积金缴存中的巨大差距。如果连这部分显而易见不合理的收入差距都不能消除,要真正缩小收入分配差距恐怕难有作为。” 钟茂初说。
湖南大学金融学教授彭建刚认为,在住房商品化的过程中,公积金制度起到了非常大的积极作用,帮助解决了许多人的住房问题。他建议,进一步扩大公积金的缴存面,让更多的非公有制企业成为公积金的缴存单位,使更多人享受到公积金制度带来的便利。更为关键的是,在年轻人就业流动性提高和城镇化进程加快的今天,需要适度打破属地化管理瓶颈,实现异地流传、接续,从而更好地服务年轻人和农民工。
据了解,我国的住房公积金制度最初借鉴的是新加坡的中央公积金制度。随着不断地演变发展,新加坡的中央公积金已经成为一个综合性质的公积金,被用于公众的住房、养老、医疗等多个方面,更大程度上发挥了公积金的作用。
对此,钟茂初也认为,既然公积金是缴存者个人所有的资金,于情于理都应该允许缴存者在特定情况下将这笔钱用到急需的地方,比如看病、子女教育等。而且,通过扩大适用范围,公积金也会实现向社会保障账户资金的过渡。
调查显示,79.6%的受访者明确表示,应该扩大公积金的使用范围,用于支付租金、装修、物业费、取暖费等与住房相关的各项支出,对于特殊家庭,还可以用于子女上学、医疗等应急性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