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国土房管局7日宣布,正式实施房屋租赁合同网上备案机制。
广州市国土房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房屋租赁合同网上备案,是以国土房管局“地、楼、房”数据库为基础,依托互联网技术平台,实现多端口备案的管理模式。“网上备案”将按照流动人员管理服务中心(下称流管中心)、房地产中介物业公司、个人网备三个阶段分步推进实施。市民可在全市170个街镇流管中心、国土房管局登记在册的几千家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物业服务企业现场办理备案。“网上备案”时,广州市房地产租赁管理信息系统会自动校验出租房屋的产权信息真实与否,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承租人的合法权益。
根据当日发布的《广州市房屋租赁合同网上备案规则》,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应当自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3日内,办理租赁合同网上备案手续。而镇、街流动人员管理中心、中介机构、物业服务企业应在《规则》颁布后3个月内,向市国土房管局申请开通房屋租赁网备系统。镇、街流动人员管理中心应当根据网备系统反映的租赁信息,加强对出租屋的巡查,核对相应的租赁信息。
据悉,该《规则》有效期5年。实行“网上备案”后,对于非住宅租赁可由街镇流管中心打印《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作为合法场地证明,当事人可持其前往工商等行政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如居住租赁,当事人可凭中介机构、物业企业网备后的受理编号,自行上网查询备案情况以及相关电子证明文件。
广州市国土房管局还强调,如中介机构或物管企业等输入虚假资料或租赁当事人利用网备系统实施诈骗、偷逃税等行为,将被追究行政或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