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商报连续关注“住改商”这个老话题。“住改商”遍地开花后,小区中常发生人员混杂、企业扰民、车位被占、电梯超负荷运作等问题,给业主和物业管理方面都带来诸多不便。所以,各地的“住宅禁商令”有其民意基础。
另外,各类建筑物的性质和用途有既定的规划。“住改商”遍地可见,必将影响城市功能分区的协调。
而住宅中水、电、煤气、建筑结构等布局,被“商用改造”后更易留下各种安全隐患。此外,住宅里的公司,多以民用水电的标准交纳费用,而非商业水电的标准,这变相损害了国家利益。
但需正视的是,各地颁布“住宅禁商令”多年,“住改商”仍四处可见。所谓“存在即合理”,“住改商”屡禁难绝,是由国情与现阶段经济发展水平所决定的,需要慢慢解决。如简单一禁了之,恐怕人们会想出更多应对之道———或注册地址作假,或干脆无照经营,所谓监管便毫无可操作性。
何况,在产业发展层面,“住改商”更有其积极意义。国家一直鼓励创业,要以创业带动就业。资金不足的创业者,将公司设在民居可节省不少成本,甚至在家门口就可创业,更可直接从服务小区人群起步。尤其对厦门而言,IT、物流、配送等服务业正是发展方向,不需要专门的厂房及设施,民居正是这类有活力的企业的发展温床———当年马云的淘宝网,不就是从杭州西湖边的一处民居里做起来的吗?
当然,我们也应意识到,正视“住改商”现阶段的“合理性”,绝不是听之任之,问题依然需要花时间、花心思慢慢去解决。如果站在创业者的层面考虑,有关方面可为资金薄弱的创业者单独开辟廉价写字楼,并完善周边配套等措施(目前大学生创业者也可把公司注册在学校教室,这就是个可喜的举措)。这些,都是解决“住改商”的良策。
其实,人所反对的,往往不是不合理的东西,而是不习惯的东西。对于“住改商”等问题,最怕从反对,到习惯,再到“习惯成自然”,因此,当很多人对“住改商”习以为常时,媒体也应作必要的提醒。
这就是政策的“应然”与现状的“实然”之间常有的矛盾,这也正是“住改商”问题的复杂所在。 (责任编辑:建筑小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