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工改住”违规现象再现江湖,且又有升级近日,有消息称,北京昌平区沙河镇巩华城在公开出售公租房。记者调查发现,该项目名为巩华新村,自称北京市集体土地公租房试点之一。目前正在对外公开出售,与购房者签订租赁合同,并发放所谓的房屋使用权证。据了解,该项目土地属于南一村村办企业——北京金鹰焊接材料有限公司,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
打开红本,第一页印满文字,标题为“北京市鼓励产业园区利用自由土地建设公租房有关政策”,陈述了北京市鼓励社会单位利用自有国有土地建设公共租赁房等信息,并称该项目帮助解决两类人群住房困难:一类是本村村民拆迁后急需解决居住人群;另一类是周边企业职工居住困难人群,以促进本地区的安定团结及和谐发展。“红本”中的第三页有着证书编号,标明了房屋使用权人、身份证号和房屋位置。其中,土地编号为“京昌国用(2001划变)字第12-03-0123号”,性质为国有,使用年限为50年,“设计用途”一栏则写着“公租房”。
昌平区住建委工作人员明确表示:“昌平区现在还没有公租房配售。如果有项目号称是公租房,那一定是假的。”对此,沙河镇政府相关工作人员也做出类似的回答,“承租公租房必须向政府才能申请到,而我们并没有经手过任何这方面的工作。”该工作人员称,“有可能是打着公租房旗号的小产权房”。
但对于小产权房这一说法,南一村村委会予以否定,并坚称巩华新村不是小产权房,是保障房,而且该项目用地不是集体用地。“这块土地是工业用地。”上述自称卖房人朋友的人士透露,土地持有方为北京金鹰焊接材料有限公司,是南一村的村办企业,法人代表就是村书记。巩华新村的土地就是金鹰公司的原址。资料显示,此前,北京的确批准了5个集体土地试点公租房的项目,但除了唐家岭、北七家两个已知项目外,并未披露其他三个项目的信息。种种迹象表明,巩华新村项目属于北京市集体土地建设保障房试点的说法似乎并不能成立。
对此,北京雄志律师事务所律师王荣香表示,此房屋的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国家规定严禁在工业用地上开发建设除工业厂房、工业办公用房、工业配套用房之外任何形式的公寓住房出售。此外,国家规定工业用地的使用期限为50年,是从企业获得地块开始算起,所以租赁合同的50年期限也存在明显的问题。“在工业用地上违法建设的住宅是违法建筑,这对购房人来说是没有保证的,一旦政府查处,将会面临拆除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