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房养老何去何从
今年4月,南京出台《南京市老龄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其中 “以房养老”被提及,而这是南京官方首次明确表态鼓励“以房养老”。“随着老龄化社会的到来,差不多的家庭都有了住房,这意味着采取‘以房养老’的办法是可行的。”南京市老龄办副主任陈斌表示。
老龄化社会跑步到来,让以房养老话题在刚刚过去的重阳节里炙手可热。2011年底,我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为 1.85亿,占总人口13.7%,第一个老年人口增长高峰已经到来。在目前1.85亿老人中,失能和半失能老人就达到3300万,随着高龄老人的逐年增多,不能自理老人的比例不断增加。“养儿防老”是中国人的传统观念,可现在,“养儿防老”已很难跟上时代的发展,随着“421”家庭结构的形成,以及人口流动成为常态,家庭养老功能越来越弱,大中城市空巢家庭达到70%,这一连串数字的背后是严峻的养老形势。
今年,《南京市老龄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中首次以官方的身份,鼓励商业保险企业、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部门建立公益性中介机构,开展“以房养老”试点业务,使老年人基本生活有切实可靠的收入保障,不断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但如同宽阔的湖面被丢进一粒小石子,层层涟漪很快消失无形。
目前国内一家银行正在北京和长沙试点推出经过改良的“养老按揭”模式。该业务规定,借款人为养老人本人或法定赡养人,养老人本人须年满55岁,贷款金额根据担保物价值和养老人合理需要的资金确定。累计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所抵押住房评估价值的60%,且每月实际支付养老金额不超过2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0年,利率按照央行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或上浮执行。养老贷款的用途包括各类日常消费、生活费用支出、医疗保障支出等。
目前,“以房养老”在美国、加拿大、新加坡等国家很普遍,投保人既能住在自己的房子里,又能将房产提前变现用于养老。而国内一些城市,已经将这种养老方式作为一个方向,并开始了一些试点。但是在短时间内,“以房养老”条件还不成熟,真正实现还有待时日。
看上去“以房养老”是个不错的养老解决方案,可理想却与现实差距巨大。阻碍以房养老的这些原因究竟有没有解决方案?南京工业大学天诚不动产研究所副所长吴翔华认为,以房养老只是养老体制的“补充答案”,而非“标准答案。即使“补充答案”答得再完美,如果标准答案缺胳膊少腿,能给高分吗?因此,在法律法规缺失,制度设计缺失的前提下,“以房养老”还很难谈起;另外,人们观念上的转变以及房价变化,都会制约进程,由此可见,“以房养老”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今年《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中并未涉及“以房养老”。有观点认为,在将来修订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时应当加入这一内容。但事实上没这么简单,“以房养老”牵涉面比较广,不宜在这个法律中作出具体规定,而应当着重从金融、房产的法规角度入手。
对于银行来说,一般会要求用于抵押的房屋价值在较长一段时间内保持稳定,这样才能有效降低抵押风险,否则市场的大起大落会降低“以房养老”的吸引力,恐怕银行也要购买保险或者由第三方来担保才行。
以 “限贷”、“限购”为手段的调控,在一定程度上打击了楼市的投资客,挤压出了不少投资人群,但是仍然没有改变他们投机的想法。今年楼市成交量回升后,不少投资客又回来了。因此,只能对楼市采取长效的有效的精准调控,回归住宅本身的消费而不是投机属性,防止楼市的大起大落,才能促成“以房养老”的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