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阳合同牵出腐败窝案 住建局局长意外“中枪”

时间:2013-04-11 16:29来源: 作者: 点击:

摘要:一架浮桥聚拢了多位贪心之徒,引发了一起在当地引起震动的腐败窝案。据了解,横跨南四湖的微山县二级坝三闸是鲁苏边界要道,因为封闭维修,需要在湖面上架设浮桥。然而本与浮桥案无关,时任微山县住房与城乡建设局局长、党委书记的闫培清,更是意外“中枪”。

      经过审理,今年1月18日,微山县法院依法以受贿罪判处卜昭林有期徒刑13年;以受贿罪和玩忽职守罪判处甄毛新有期徒刑10年;以逃税罪、行贿罪判处赵兴荣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100万元;以行贿罪判处蔡志有期徒刑2年缓期3年执行;以受贿罪判处闫培清有期徒刑10年。而张玉文以介绍贿赂为名被提起公诉,目前尚未判决

“空手套白狼”

  拿到浮桥经营权的,是微山县明强塑包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赵兴荣。因为浮桥的另一端在江苏境内,赵兴荣找上了合作伙伴江苏沛县人孟军(化名),双方商定各出资640万元共同经营浮桥。

  而实际上,赵兴荣自己分文未出,她拿着孟军的640万元开始了“运作”。

  自己的公司没有架桥资质,赵兴荣就借用了梁山县蔡楼将军渡浮桥有限公司的水路运输许可证,增加了临时浮桥经营资质。没有架设浮桥设备,2010年1月5日,赵兴荣以自己公司名义与东平县大清河浮桥公司的负责人解言军签订了租赁浮桥设备协议,约定租金555万元。因为收费期太短,正常收费盈利太少,赵兴荣为核高收费价格,又与解言军签订了一份虚假的浮桥租赁协议,租赁费为1280万元。赵兴荣以这个虚假的租赁费作为运营成本,向微山县物价局申请了临时浮桥收费价格。

  从2010年2月7日开始,浮桥开始按照轿车每次30元、大车40元、农用车10元的价格收费,并且没有按照规定使用省级港航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而是使用自己印制的票据。到当年8月31日停止收费,共获得收入1811.6494万元。由于双方当初约定平均出资、平均收益,这样,孟军共分得900多万元,扣除自己的实际成本640万元,盈利近300万元。而“空手套白狼”的赵兴荣盈利高达900多万元,孟军对此并不知情。

  结局似乎很“完美”,可赵兴荣却想赖掉拖欠大清河浮桥公司的30万元款项。大清河浮桥公司多次索款无果,就将虚假协议的事告知了孟军。孟军很吃惊,出资30万元“买”回了大清河浮桥公司手中的两份协议,找到赵兴荣索要其多占的钱。后者却理直气壮地告诉他,自己拿下浮桥经营权,花费了不少心血。气不过的孟军开始到处告状,甚至告到了最高人民检察院。济宁市检察院接案后指定微山县检察院审理,窝案盖子由此揭开。

贪官纷纷落网

  赵兴荣说自己拿下浮桥经营权花费了不少心血,此言不虚。

  2009年11月,微山县决定架设浮桥,并确定由时任副县长的卜昭林具体负责。赵兴荣得知后,让在县公安局工作的弟弟赵兴杰(在逃)跟身为浮桥建设领导小组成员的县公安局副局长张玉文搭上钩。经张玉文介绍疏通,卜昭林接受了请托,未经公开招标,就决定由赵兴荣架设浮桥予以经营,并安排时任微山县航运管理局局长甄毛新办理有关手续。

  在甄毛新的帮助下,赵兴荣得以假借梁山县蔡楼将军渡浮桥有限公司的名义办理了经营手续,并在微山县航运管理局的担保下与东平县大清河浮桥公司签订了真实的租赁合同。此后,又在卜昭林的多次督促下,微山县物价局根据1280万元的虚假租赁协议出具了虚高的渡运中准价格。据事后查证,因其价格虚高致使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损失965.2788万元。

  赵兴荣让其弟赵兴杰给张玉文送来了“谢意”,并委托他向上转达。2010年春节,张玉文在卜昭林家属院门口交给他5万元,后来又用茶叶袋子装了10万元在卜昭林办公楼下送给了他。张玉文还约甄毛新到自己的办公室,拿走了赵兴杰送来的20万元好处费。此外,赵兴荣还给了张玉文10万元,但说是借用。

  在孟军的实名举报下,2012年3月15日,赵兴荣被刑拘;3月20日,甄毛新被刑拘;3月24日,刚转任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不到3个月的卜昭林被刑拘,这3人由济宁市检察院指定微山县检察院审理。张玉文被刑拘后由金乡县检察院审理。

住建局局长意外“中枪

  微山县检察院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有许多意外发现。

  卜昭林在2008年12月到2012年2月间担任微山县副县长。包括赵兴荣案在内,卜昭林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收受他人财物,受贿额122万元,其中多涉及工程招投标。

  而本与浮桥案无关,时任微山县住房与城乡建设局局长、党委书记的闫培清,更是意外“中枪”。

  微山县检察院在提审县政府办公室职工蔡志(系卜昭林专职司机)时,蔡志供述,他曾承包过微山县104国道北延段绿化土方回填工程,为了结清工程款,他送给闫培清现金5万元;后来,为了维持与闫培清的关系,又分两次送给闫培清5.3万元。2012年8月3日,闫培清被刑拘,并吐露了在工程结算和本单位人员职务晋升过程中,多次收受他人现金或购物卡折合人民币19.5万元。

  经过审理,今年1月18日,微山县法院依法以受贿罪判处卜昭林有期徒刑13年;以受贿罪和玩忽职守罪判处甄毛新有期徒刑10年;以逃税罪、行贿罪判处赵兴荣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100万元;以行贿罪判处蔡志有期徒刑2年缓期3年执行;以受贿罪判处闫培清有期徒刑10年。而张玉文以介绍贿赂为名被提起公诉,目前尚未判决。

  多名贪官被惩处,当地群众拍手称快,但此案给人的警示却是沉重的。办案人员介绍,空有招投标办法却形同虚设,良好的制度不能执行,造成了工程领域腐败案多发;个别领导和其身边的人肆意插手具体经济行为,也应该严加防范。法治政府建设依然任重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