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04-11 16:29来源: 作者: 点击:次
摘要:砚山县农资配送中心工程被曝偷工减料:综合楼基础设计的68棵25米长的桩基,实际施工缩水为21米长。设计单位设计变更通知发出时,那68棵缩水的桩基早已浇筑完毕,施工监理负责人表示,监理方在工程监理过程中存在失误。
68棵桩基,平均每棵比原设计要求短了约4米,监理方代表陆光贤估算,缩水的桩基总造价60多万元。相应地,桩基的造价比预算造价少了60多万元。同时,二三楼的墙体用的材料以空心砖为主,据了解,这也是设计图变更后要求的建筑材料。
施工方未按原设计图打桩基
项目楼位于公路边,高三层,大楼主体已完工。走进大楼,一些工人正在运等建材。
这栋大楼基础部分有68棵桩基,这些桩基每根长度的确只有21米,这正是网民反映的问题。同时,二三楼的墙体用的材料以空心砖为主,据了解,这也是设计图变更后要求的建筑材料。
砚山县农资配送中心由云南省、文山州和砚山县三级供销社机构共同投资建设,占地52.08亩,总投资预计3560万元。工程业主是云南三得供销经贸有限公司。云南省宏兴物探岩土工程公司负责岩土勘探,工程设计单位为文山州鼎珏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施工企业为文山华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监理企业为云南镕诚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去年9月5日,文山华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为综合楼基础打了3根实验桩基,每棵长21米。28天后,实验桩基检测为合格。此后,施工方开始正式施工打桩基,打完了要求的68棵。云南三得供销经贸有限公司总经理杜联光才从砚山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的技术人处了解到,每棵桩基的长度只有21米,施工方根本没按施工设计图的要求打桩基。
长21米的桩基后由文山州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砚山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检测。
去年11月3日,文山州鼎珏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对该工程做出审计变更。包括:桩长由原设计的25米改为21米;二层以上(含二层)墙体材料由原设计变更为轻质墙体材料,墙体容重应小于等于800公斤/立方米。
项目业主认为并非偷工减料
文山州鼎珏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设计师古先生是该工程项目的结构设计师。昨日下午,他在电话中说,砚山县农资配送中心工地挖到13米深以后大部分地方都到了持力层(岩土工程学名词,相当于坚实岩土层),浇筑桩基时,他到工地上去看过,经过复核计算,21米长的桩基满足设计要求。原设计要求的实心页岩砖部分现在变为空心砖,是为了减少桩基的荷载。用地勘资料设计25米的桩基,后来变更设计依据的是试验值。
杜联光说,经文山州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砚山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打21米长的桩基,能够承载410吨荷载,经过设计单位重新复核计算,21米长的桩基可以满足设计要求。
68棵桩基,平均每棵比原设计要求短了约4米。该工程监理方代表陆光贤估算,缩水的桩基总造价60多万元。相应地,桩基的造价比预算造价少了60多万元。
对此,陆光贤和杜联光均表示这不是偷工减料。“工程还没有竣工验收,文山州审计局等部门会按实际的工程量、完备的资料验收结算。桩基的长度没有打到25米,不会按照当初的设计结算。”
回应
监理方:21米桩基能满足承载需要
陆光贤说,施工方打了3棵实验桩基,打到21米深度就打到持力层,这个层能满足上部结构安全使用功能(荷载)。“已经到了持力层,没必要再往下打了。当时,地勘方、设计方都同意打21米。”他说,设计方当时是谁同意的,他已记不起来了。
监理方代替业主监督施工,从擅自变更设计要求到设计方的设计变更通知出来前,监理方并没有告知施工的实际情况,也没有要求施工方返工。
而对此,陆光贤解释,当时工期紧,程序有点乱,监理工作有失误。同时,杜联光表示,在这件事上监理方存在不足。
昨日,砚山县政府对该事件作出回应:“砚山县人民政府感谢社会各界对砚山县各项建设给予关心和关注,在这个事件中,有工作不足和欠缺之处,主要是项目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与项目业主单位沟通不及时,信息不畅通。目前,项目正在建设中。”
相关报道:
网曝农资配送中心工程偷工减料
昨天,本报报道了网曝砚山农资配送中心工程偷工减料一事,同日,砚山县有关部门给本报发来情况说明:该项目在施工过程中确因施工单位违反合同,擅自改变办公楼桩基础长度,由平均25米施工改为平均21米,客观上降低了桩基础的承载力。
解释:
网友反映的情况不属实
该工地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吴志敏说,网友曝出的照片并非该工地的仓库,工地上的两个仓库不存在掏空情况,此外,网友说的“原设计为长度25米的68棵基桩,缩水为每棵长仅20米”是该工地正在建设的办公楼。正在建设的办公楼桩基数量为68棵,浇筑的深度都达到或超过21米。但2012年11月3日,文山州鼎珏设计院有限公司做过设计变更,变更为21米,变更设计是合法的,施工方不存在偷工减料行为。
吴志敏称,网友反映的情况并不属实。
主管单位:
施工方擅自改变办公楼桩基础长度
昨日,砚山县有关部门给本报发来以云南省农业生产资料股份有限公司名义建设的“砚山县农资配送中心”工程建设情况说明:网络传言“滇东北农资商品配送中心”和“砚山县农资配送中心”在工程建设中存在腐败现象,导致工程成为“一片废墟”,对此传言作如下说明:上述两中心确实是云农股份投资建设的在建工程,但网络传言与客观事实有较大出入,具体情况如下。
工程尚未验收
“滇东北农资商品配送中心”工程至今还没有进行整体验收。该项目是2008年5月经云农股份有限公司前任董事长姜平等领导班子研究批准、以杨雄寅经理为主的曲靖分公司组织实施的项目。2010年5月16日,该项目一标段(挡土墙及场地土方回填)施工完毕。
“滇东北农资商品配送中心”项目在建设中,于2011年7月因相邻用地单位的不科学施工导致云农股份先施工完毕的一标段挡土墙出现偏移、变形,2012年9月21日,一标段挡土墙倒塌,曲靖分公司及时报相关部门,经曲靖市住建局组织调查并聘请云南省建筑结构与地基基础专家组鉴定,挡土墙倒塌系设计、相邻用地单位施工等多种原因造成。网传照片系挡土墙倒塌后当地主管部门批准实施的紧急抢险作业现场景象。
不存在资金打水漂问题
“砚山县农资配送中心”工程还没有完工验收,更不存在几百万资金“打水漂”的问题。“砚山县农资配送中心”项目由云农股份控股的云南供销三得经贸有限公司组织实施,该项目在施工过程中确是因为施工单位违反合同,擅自改变办公楼桩基础长度,由平均25米施工改为平均21米,客观上降低了桩基础的承载力。设计单位根据文山州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的《检验报告》及砚山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中心的《检测报告》重新对基础桩长按21米进行复核计算,认为可以满足设计要求,遂作出将桩长由原来设计25米变更为21米的通知。
2013年1月5日,三得公司第一届第四次董事会经研究决定:为妥善处理好施工方在施工中桩基础达不到设计深度的违约责任,对桩基础部分工程款先扣除50%,待工程验收决算时再做处理,对监理方也要做出适当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