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8-13 19:28来源: 作者:崔武 点击:次
8月9日,青岛市城乡建设委下发通知,决定组织开展青岛市既有建筑抗震性能普查鉴定加固,将对市今年6月30号前已建成且正在使用的既有建筑进行普查,进一步加强我市既有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抗震设防。同时,结合旧城改造等对部分有需要的房屋实施鉴定加固。
此次普查将重点检查城乡房屋建筑和市政桥梁。抗震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基本信息、结构类型、抗震设防烈度等。普查工作共分为普查准备、信息采集和普查登记、普查数据审核汇总、普查成果输出四个阶段,一直持续至明年七八月份。
其中,信息采集和普查登记阶段为今年9月至明年6月,按照普查信息采集登记有关要求,普查工作人员将采取查勘现场和查阅图纸相结合的方式,对各项属性指标与竣工设计图纸、既有建筑现状进行核对,全面准确地进行信息采集和普查登记。
此外,青岛市还将结合旧城改造、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产业升级改造等工作,制定实施抗震鉴定和加固工作计划并积极推进。
开展鉴定加固的房屋共分四类,包括未采取抗震设防措施,且未列入近期拆除改造计划的特殊设防类和重点设防类既有建筑、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内的既有建筑;达到设计使用年限的既有建筑;改变原设计使用功能,可能对抗震性能有影响的既有建筑;其他存在明显抗震安全隐患以及依据既有建筑抗震普查发现需要进行抗震鉴定的既有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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