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7-25 13:14来源: 作者:佚名 点击:次
日前,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制定实施方案和配套政策,明确具体目标、实施步骤和保障措施,确保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坚持立足实际,加强顶层设计,积极有序推进,切实提高建设和管理水平。坚持规划先行,明确质量标准,完善技术规范,加强督察考核、培训宣传,满足基本公共服务功能。坚持政府主导,加大政府投入和金融支持,发挥市场作用,吸引社会资本广泛参与。
《通知》明确了加快规划编制、严格技术标准、加快管廊建设、明确实施主体、严格建设监管、明确入廊要求、实行有偿使用、加强运营管理八个方面的重点任务。到今年底,完成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国家试点工作,推进设市城市和贵安新区地下综合管廊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县城开展建设。到2020年底,全省建成地下综合管廊500公里以上,并有一批项目投入运营,管线安全水平和防灾抗灾能力明显提升,主要街道“马路拉链”“蜘蛛网式”架空线等问题明显改善,城市地面景观明显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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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是指在城市地下用于集中敷设电力、通信、广播电视、给水、排水、热力和燃气等市政管线的公共隧道。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将解决反复开挖路面、架空线网密集、管线事故频发等问题,有利于保障城市安全、完善城市功能、美化城市景观、促进城市集约高效和转型发展,有利于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城镇化发展质量,有利于增加公共产品有效投资、拉动社会资本投入、打造经济发展新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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