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漳州市装配式建筑将占新建建筑面积的20%

时间:2017-06-19 12:31来源: 作者:苏雄锋 点击:

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其中提到,2018年起,更多的房子将像“搭积木”一样建造。到2020年,我市要实现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建筑面积比例达到20%以上。

意见明确,到2020年,全省实现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建筑面积比例达到20%以上。其中,福州、厦门为全国装配式建筑积极推进地区,比例要达到25%以上,争创国家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漳州和、三明为省内装配式建筑积极推进地区,比例要达到20%以上,争创国家装配式建筑试点城市;其他地区为装配式建筑鼓励推进地区,比例要达到15%以上。

意见中提到,2018年起,凡适合工厂预制的新开工的保障房、学校、医院、办公综合楼、监狱、停车楼等新建项目的楼梯、楼板、内墙板、空调板、阳台板,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小跨径桥梁梁片、城市地铁管片、管廊、管沟、检查井、河道坡岸砌块、栏杆、路缘石以及工地临时地面和临时围墙等,应当使用部品部件。按规定使用而不使用部品部件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在工程招投标、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质量监督等环节督促建设单位落实。到2020年,绿色建材在装配式建筑中的应用比例不低于50%。装配式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并在绿色建筑评价中逐步加大装配式建筑的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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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装配式建筑”?形象地说,它类似于“搭积木”,传统施工中,需将钢筋、混凝土等建筑材料运至施工现场进行浇筑;而“装配式”,则是把梁、柱、墙板、阳台、楼梯等部件部品,也就是“积木”在工厂里预先生产好,运到工地后简单地组合、连接、安装即可。这种建筑产业现代化项目,具有环保、节能、污染少的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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